第二次因為我果陣仲未滿21歲, 佢判左我入更新中心. 但而家守完行為無耐又衰多次 ... 今次仲要俾差人告我販運
個數量只係幾包k仔, 我想問有咩求情理由...咩都好...其實我而家已經有份工, 唔想無左份工....
幫幫手呀...唔該
更新1:
有咩可能性?
更新2:
我之前兩次都無搵律師. 今次請律師有無用?
更新3:
點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