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僱賠償問題, 快d入o黎!!!

2009-06-02 6:14 am
我之前2月11日開始返工, 佢話明三個月試用期, 咁我返左2個月, 佢就幫我供mpf, 試用期應該會在5月10日就過, 咁佢5月10日冇炒我, 我仲做到今日, 即6月1日, 佢請我果時話我試用期內就$6000/月, 過左試用期就$6500, 今日我比佢炒左, 佢就話一般公司都係3個月試用期, 咁佢話觀察左我3個幾月, 發覺我都係唔適合, 咁佢最後係以$6000出番最後一期糧比我, 扣左5 月的公眾假期, 加7日代通知金, 再扣我供的mpf, 開左張$6715的支票比我, 我想問, 佢咁出糧法, 有冇問題? 我都過左3個月啦, 佢要炒我, 係咪應該賠1個月, 而唔係7日呢? 佢係突然今日炒我ga, 我收左cheque, 響張計算我出幾多糧果張紙上簽埋名, 若果有問題, 咁仲有冇得追呀?
更新1:

佢之前就話過, 如果我過到試用期, 佢會比番一份正式的合約我簽, 否則就唔過試用期, 但三個月已經過左佢都仲冇比合約我簽, 又冇炒我, 試用期就寫明左係3個月ga la, 咁佢炒人, 係咪應該3個月之內炒, 再補番7日比我呢? 但佢冇炒, 仲睇多我兩三個星期先, 不過佢就冇同我講過話睇多我一段時間, 意思即係話延長個試用期, 佢冇咁做, 直到6月1日先炒我.

更新2:

我諗住過到3個月就即係ok啦, 到左5月11日佢冇合約比我, 又冇同我講過話要延長個試用期, 咁我等合約咪等合約等到依家囉, 合約寫明左係3個月試用期ga ja, 佢又唔炒我, 又唔比約我簽wor, 又唔同我講要睇多陣wor, 依家淨係補番7日比我. 我應該依兩日會收到糧單, 你個答案計得好接近, 佢炒我果時我已經用計數機即場計過條數點得來, 不過我唔熟勞工法例, 同埋佢比cheque我, 要我即時在糧單上同支票影印本上簽名,我簽左,有問題時我仲有冇得追? 我想問我應唔應該入張支票 ?

更新3:

我問佢比番份證明文件我, 證明我o係佢公司由幾時做到幾時, 同比我有keep住當日入職時所簽的合約.

回答 (3)

2009-06-02 7:39 am
✔ 最佳答案
扣5月PH,應該係扣1/5-2/5,因28/5已過左3個月...

一般係7天通知,但好多公司都係一個月通知,但都要睇下你簽既僱傭合約....

至於試用期後加人工一事,有D公司會視乎表現去決定...

你可以話俾我知2-4月出糧資料,幫你計下...

你唔好入張CHEQUE住... 搞清楚先好入...

2009-06-02 23:33:57 補充:
甘點解5月12日你唔問正式合約既事??

基本上炒人沒有限定邊日,只要公司認為要炒就可以炒...

2月11日至5月10日呢三個月期間既公眾假期(除週日外),根據勞工處僱傭條例,公司有權無薪,所以5月1日及5月2日係無薪.

HK$6000*28/30*95% + HK$6000*7/30
= HK$5320 + HK$1400
= HK$6720

同你收到的HK$6715差HK$5

唔知道你收到既糧單計法同我一樣嗎??

2009-06-04 23:23:42 補充:
張票你唔好入住

你等糧單睇下點計

仲有,你當然可以叫公司俾張ref letter你啦

之前簽約時公司無俾一份你咩?

你可以再問下勞工處... 佢地會好樂意解答你既
2009-06-03 7:12 pm
最初講3個月試用期, 即試用期滿後炒, 是應該一個月通知期比你, 或出多一個月的通知金作補償. 否則他是不合法. 至於扣左5 月的公眾假期(因2月11日開始返工 至5月10日期間的公眾假期)是合法扣除, 其他就不應該了.
2009-06-02 8:47 pm
首先你有無文件/合約証明你幾時返工同埋試用期幾耐先, 如果有, 可以搵勞工處幫忙追討.

另外, 如果你係月薪$6000, 咁應該5月份出$5700 除非你請過假囉, 如果唔係, 唔明點解要扣公眾假期, 同埋如果佢無文件通知你廷長試用期, 咁唔應該話仲係試用期, 絶對應該追討代通知金. 至於話你係糧單簽收, 至多咪理解為確認收左張支票o者, 我覺得小問題o者!


收錄日期: 2021-04-23 23: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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