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個女兒,08年4月單程證從中國到香港,是未婚生子女,今年十二歲,由於本人住公屋,希望將女兒加入户藉,但須要法庭發出之管養權文件,女方也同意將女兒的管養權給我,我怎樣才可向法庭申請,但不想找律師,費用太貴.
謝謝
更新1:
1/6 我曾經致電到家事法庭查詢,得到的回答就是請律師,因過程很復雜, 如果真的要自已入狀紙,只能用白表申請,費用630元,但要自己寫狀紙,我 都唔知點寫,有冇人可以教吓路,唔該啦. 我曾經參考過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表格2B,唔知得唔得
更新2:
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forms/f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