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駁論就是用充分有力的論據,去駁斥錯誤的論點。駁論的方法有三:
駁斥論點:先指出對方的錯誤論點,或揭露對方論點與客觀事實間的矛盾,然後就用正確的道理和確鑿的事實,駁斥對方的論點。
駁斥論據:駁斥論據之誤。
駁斥論證:指出對方的論據與論點之間沒有內在的必然邏輯關係。
以梁啟超《敬業與樂業》為例:
有人說:「我並不是不想找職業,無奈找不出來。」我說:職業難找,原是現代全世界普通現象,我也承認。這種現象應如何求濟,別是一個問題,今日不必討論。但以中國現在情形論,找職業的機會,依然比別國多得多;一個精力充滿的壯年人,倘若不是安心躲懶,我敢相信他一定能得到相當職業。
論點:想找職業,但找不到。
反駁:就當時中國的情形論,就業機會比別多國多,只要不躲懶,相信一定能找到工作。(反駁論點)
運用駁論時要注要以下兩點:
要先引述對方的論點,然後才開始反駁。如論點較為複雜,則需先對錯誤的論點作一定的剖析。
在反駁錯誤的論點之餘,還需要確立及強自己的論點或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