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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的問題前, 首先要明白改聖名的意義, 以下是我在天主教教理中心轉述:
在聖經及教會傳統裡,「改名」意味著準備度一種新的生活。在入教過程中,導師可能須提醒慕道者,找一個合適的「聖名」,於領受入門聖事時使用。以下簡介「聖名」的歷史背景與信仰意義。
教會在1-3 世紀,開始在巴肋斯坦以外的地方傳教時,並沒有要求皈化者更改名字的習慣。外教人一般都源用自己的姓名受洗,他們出生時的名字一般都取自外教神祇 (如格前16:12「亞波羅」)、宗教儀式 (如Augustine)、數字 (如Quartus)、月份 (如Junia)、顔色(Rufus)、動物(如Agnes)、農作物、花卉、河川名
稱等。隨著第四世紀教難的結束,天主教會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並擴展至歐洲各地,整個社會的人民生活都以「基督信仰」作為中心。當時,不論是聖堂、學校、醫院,村落、街道,以至人的名字,其取名都與基督宗教或教義有關。聖母、宗徒,以及一些早期殉道者的名字,也開始被用到地方及人身上,並相信取名的主保聖人會特別看顧該處,並護守取了該名字的信友。而外教人於受洗時,亦漸漸改掉自己原有的名字,而取用一個基督化的名號,以表示自己皈依基督,成為新人。直至中世紀,就算是領受堅振聖事的人,也被要求另取一個新名字。事實上,按聖經記載,取用新名字主要是為表示某人身份與使命的改變,例如舊約的亞巴郎 (創17:5)及新約的保祿 (宗9:18;13:9)便是。今日所謂「基督徒的聖名」(baptized/Christian name),就是指人因皈依而受洗時所選用的名字,而英譯的聖洗經文中「施洗」一字更好表達這意義: “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你施洗(christen/baptize)"。
按照原本精神與過往習慣,聖名必須具備信仰意義,可按以下五種方式取名:
1. 聖人的名字:最常見的取名,就是選用教會認可的聖人聖女,包括殉道者、宗徒名字,例如TERESA, FRANCIS, JOHN。有些人更喜歡奉異性的聖人作自己的主保,但採用時卻有所調整,例如女性奉聖斯德望(STEPHEN)為主保聖人時,會改名為STEPHENIE。導師也可建議青年人考慮選用和效法一些中國聖人,如王亞納、張大鵬。找主保聖人的準則,可以會從聖人在世所立的善工或德表去考慮;有些人更會選擇與自己出生相同的贍禮日之聖人為主保。如果青年原有的已是聖人名字,則無須另取新名。
2. 基督的教義:例如Athanasia, Christophorus, Redemptus 等
3. 教會的節慶:例如Epiphanius (「主顯」之意), Sabbatius (「安息」之意)
4. 基督徒德行:例如Agape, Fides, Irene
5. 敬禮性名字:例如Ambrosius, Benedictus
希望以上有關基督徒改聖名的一些背景和規範,有助導師引導慕道者找到合適的聖名,並能啟發他們效法其主保聖人的德表,活出其聖名的信仰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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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以上high-light的建議, 另改聖名的最大意義肯定是效法該聖人的芳表, 我沒有在天主教法典(如錯請大家指教)看到一定要找同性的聖名, 再者, 我看不到任何理由效法的聖人不可以是異性, 如果你不怕世俗眼光, 例如你明明是女仔但不介意別人叫你david/peter/john/joseph/andrew的話, 我看不到有任何問題, 亦看不到理由神父拒絕給你授洗.
這是主觀意願, 你可自由選擇!
我是男性, 但我不想別人叫我mary/elizabeth/maria/annie/margaret...即使我十分專敬她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