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她說雖然妳接受我,但仍然可不可以暫時不當男女朋友,因為我始終未到18歲,而且書仍未讀好,我f.6, 她year 1 ,於是我就有個疑惑,所以想問大家。
還有,我小時候已經叫她「xx姐姐」,如果我直稱其名,反而顯得我目無尊長,大家亦不好意思,所以其實我們應有各自的過渡期嗎? 要大家習慣對方是相處之道,但應該要多久呢?
加上,我的組長的性格有點像動畫裡的天然系,我成日好擔心佢比人搞,但自己有苦自己知,我管不了那麼多,可是,她人生歷練比我多很多,我也沒有能力為她負擔起金錢、回憶之類,所以我不敢靠在她身邊,好自責,我應該點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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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現在應不應該是時候以男女朋友相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