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請問入紙申請破產後至發信重新申請銀行戶口需時多久?
是否需要先等會見主任?那入紙後要等多久才見主任?
見主任後大約等多久才會出庭?
答:你自行申請破產,先要完成問題 2 的所有步驟,才能約見破產管理主任!
當你完成這些基本程序後,很快便可以見到負責你個案的破產管理主任或受託人(我十年前申請時在完成入表程序後就立即安排見負責的主任,我那時還未有外判的受託人)!現在需時多久主要是取決於申請個案的多寡,有時個案積壓太多可能會需要較長的時間,但一般不會太久。回為已安排了初步的上庭時間,你從法庭返回破產管理署交回文件時,署方會一併告訴你安排約見的時間!
而跟破產管理主任見面後要何時才能上庭,主要視乎你提供的資料是否齊備和令署方滿意!其實你自行在法庭交費和文件時,已獲法庭初步安排一個上庭的時間(通常是個半月至兩個月內)!如果一切順利則按此日期出庭應訊,但假設資料有誤或署方對你提供的資料有疑問或異議!則可能會拖延上庭的日期!
至於戶口一事,你應該知道當你一申請破產,舊有的所有銀行戶口都會被署方凍結和取消!假如你需要保留一個銀行戶口供出糧之用,你可以在約見破產管理主任或受託人時,向他作出這個要求!當然你要提供工作證明,對方會發出一封信給你指定的銀行,表明讓你可以開設一個儲蓄戶口作出糧之用!但你說現在失業,你既無工作和出糧需要!?我想署方會拒絕你的這個要求!但當你再找到工作有此需要時,可以再行要求對方發出這封信件!
2.入紙時需要帶什麼資料?聽說手續費是一共是1萬?
答:自行申請破產的程序請參考下列破產管理署網頁內的資料!
提交債務人破產呈請有甚麼程序?
有關的程序是:-
(a)
填妥《破產(表格)規則》的表格3 “債務人破產呈請書” 和《破產(表格)規則》的表格28C “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債務人呈請)”。
(b)
向破產管理署署長繳存一筆8,650元的款項,以供支付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受託人)將會招致的各項費用及開支。
(c)
就破產呈請書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分別辦理見證和宣誓手續。
(d)
前往高等法院登記處:-
(i)
繳付法庭費用1,045元;
(ii)
就破產呈請訂定聆訊日期;和
(iii)
提交破產呈請書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e)
在完成上述程序 (d) (iii) 後立即向破產管理署署長遞交一份破產呈請書的蓋印副本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的副本。
http://www.oro.gov.hk/cht/faq/faq.htm
按照上述程序,你填妥上述要求的兩份文件(a),先到破產管理署的詢問處入表和交付8,650元的費用並辦理宣誓手續後(b)(c)。帶著已有收費紀錄的文件,自行前往隔鄰大廈的高等法院登記處,向法庭繳交1,045元的費用後(d),便取得已獲法庭初步接納的文件和排期上庭的日期!再重回破產管理署提交這些文件和資料的副本(e)!當破產管理署收到這些文件後,便會安排你約見破產管理主任或外判的受託人!
3.聽說需要交主任欠債資料,需要什麼資料?
我有信用卡的月結單,但沒有銀行借款的欠款證明,只有每月的欠繳信件,需要向銀行方面取得嗎?另外還有保險需要通知嗎?但保險的合約早就不見了.
答:你是不可能在一次面見過程中,就交齊所有對方需要的資料和文件!所以你要有心理準備,需要跟對方作多次的接觸和補充資料!
當你面見破產管理主任或受託人時,對方會有一些表格要你填報和遞交相關的資料!你按照要求填寫時就自會知道需提供的文件了!因每個個案都不同,所以填寫和遞交的資料和文件都不一樣!理論上你所有的銀行紀錄,不管是個人財務來往或是欠債資料都要全數提供!一些找不到證明的欠債資料,你照樣填寫就是了(一定要填,否則你漏報的話將不會被包括入這次破產內)!
保險是甚麼性質的保險呢?一次性的人壽保險無需申報,但有儲蓄成份能取回現金價值的則需要申報,因為破產後是無法繼續供款和要取回現金價值充公的!假設保單遺失那索性聯絡保險公司結束和取回剩餘價值吧(假如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