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買住緊o既樓幾問

2009-05-29 10:43 am
因業主舊年瓜左,佢o既遺產administrator話唔會再供,想賣左佢,想問一下:

-administrator話o的文件入左田土廳,但我查到物業重係deeds pending registration,係咪未買得住?
-之前同前業主簽o既租約已過期(即係現時無租約),由租客變買家有咩要注意的地方?
-因為買番依家住的樓,咁無理由搵地產agent搞,自己可以點搞,係唔係download份臨時買賣合約簽左就可以?定要搵律師搞埋?
-o係邊度可以download份臨時買賣合約?簽時要不要找見證人?見證人要咩條件?

請有相關經驗或有法律知識的幫幫手~~thanks

回答 (1)

2009-05-29 4:32 pm
✔ 最佳答案
任何 物業買賣 / 業權轉讓 都需要經律師核實 業權 及 法律上 的責任的。
你的情況是可以不經地產代理的。
臨時買賣合約是沒有標準表格的, 你可以參考地產代理監管局的臨時買賣合約網頁:
http://www.eaa.org.hk/publications/ch_pub_conveyancing2.htm
你現在可以做的, 是找你的律師向該物業的 遺產管理人 議訂 買賣條件 及 合約 就可以的了。


收錄日期: 2021-04-19 14:27:1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529000051KK0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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