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准判令離婚問題

2009-05-28 9:25 pm
當法庭頒布暫准判令6星期後,可填寫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通知書交回法庭,如屬離婚呈請,應填寫表格5,如屬共同申請應填寫表格5A,問題如下:-

1.是否收到文件日期開始計6星期後?
2.交回法庭,不是知道哪個法庭,信件沒有顯示
3.若當時是共同申請,是否填寫5A表格,
4.表格在那裡取得,我上網沒有這兩份表格可下載

回答 (1)

2009-05-29 5:49 am
✔ 最佳答案
1. 是由暫准判令 (Decree Nisi)上日期開始計6星期後.
2. 家事法庭登記處 - 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M2
3. 是
4. 在收到Decree Nisi 時應附有一份 "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通知書"表格. 如收唔到可到家事法庭 [(2) 的地址] 攞.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42:0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528000051KK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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