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整天說肚痛,在4月1日去北區醫院睇病,醫生幫佢通便,照X光,驗血後就讓他回家.這是正常程序,正確的
之後幾日,院方打電話要求我爸爸去覆診及入院,住了兩天就說沒問題,可以出院,只要好好調養身體便可以.半個月後,爸爸肚子愈來愈漲又不小心跌破膝蓋,再去北區醫院睇,醫生只是給藥丸就打發我爸爸走.1星期後,肚漲,腳腫,日漸消瘦,再去北區醫院睇,醫生又說沒甚麼問題.....最後5月7日,我爸爸說非常辛苦,再去北區醫院睇,只是打了支針,就給我爸爸回來.第二天晚上,爸爸意識迷迷糊糊,我決定帶爸爸去威爾斯親王醫院睇,數天後驗出係胃癌!!
為甚麼我爸爸去北區醫院看了4次醫生,都不能為爸爸作出正確醫治,令爸爸的病情拖了個多月,情況急轉直下,難道這不是醫院的錯誤嗎?
請各位比專業人士給些許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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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edmond_lst的回答! 唔知你可唔可以講多D呢 例如我投訴,佢們會受理嗎? 成功率會是多少? 之前有勝訴的案件嗎? 因為錢銀不多,可以在甚麼部門得到幫助呢? 正如你所說,我對這些知識一無所知,知道的話,我也不用問,是吧!! 煩請各位幫幫忙,謝謝 其實我最想要的是大家對這次事件的評論 及我應該從何入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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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WILL,多謝你的答覆 我想:我知道點做了 既然事件唔發生都發生左, 投訴亦於事無補, 將來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