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我認為你跟樓上業主合作,對你有著數,你的情況是水錶位裝在後巷,這個後巷位應該是露天的,好明顯你把後巷位僭建作為室內用途,該位置可能是公家地方,不過你一直用開,以為是自己的,樓上業主也信以為真,以為是地鋪的,當然,也有可能真是地鋪的私人地方,但就算是私人地方,不代表可以僭建,你的租客對樓上業主構成不便,他們向區議員及政府部門投訴或求助,最終的結果,可能是你的僭建要被拆,跟其他業主合作,對有僭建物的人是上策
2009-05-28 12:49:53 補充:
還有一點要提醒你跟租客,居民可以去酒牌局反對發酒牌,到時你重煩,得罪樓上居民,對你沒有好處
2009-05-28 17:35:28 補充:
一般的唐樓,在政府後巷與建築物中間,會有一幅一層樓高的牆身,以分隔大廈與外圍,可能該後巷位置真是屬於你的,但你是否沒有把後巷位置原本應該露天的地方加上蓋,如果有,這個上蓋就是僭建物
2009-05-28 17:44:43 補充:
撇除僭建的問題,水錶位應該是原裝的,這一點可以透過圖則了解,換句話說,水錶位是公共裝置,共同業主有權到達公共裝置所在位置,進行維修或改善工程,不論其所在位置是否私人地方,當然,由於這是你的私人地方,共同業主進入前,要得你同意並受到你的約束(是否覺得好廢,講完等於無講)
2009-05-28 17:54:17 補充:
我相信有一些原則你是會同意的,水務處的人員有需要進入你的單位抄水錶,包括你自己的水錶,樓上業主有些時候要進入你的單位,去關水喉,維修水喉,或維修錶前公共食水喉,你有權拒絕交出鎖匙,條件是你要作出安排,好讓樓上業主在必要時可以進入水錶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