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人士的物業處理

2009-05-28 7:27 am
個case係o甘o既,
2個人聯名買o左樓, 假如其中一個破產, 而層樓唔係破產o個個業主住, o甘會點處理?

回答 (2)

2009-05-28 9:01 pm
✔ 最佳答案
1. 債權人首先會要求居住的業主,購買破產者的一半業權(假設是一人一半業權)
2. 如果不肯,會再要求把層樓賣掉,賣樓所餘的錢與債權人兩份分
3. 如果都不肯,由於債權人無法趕走居住的業主,加上他們也只有一半業權,無法把層樓賣掉,業主可以繼續在單位居主
4. 但業主只能自用,將來也無法把樓賣掉,除非雙方達成協議分錢,當業主過身後,債權人一定會申請賣樓,由於再沒有業主在單位居住,層樓最終會被拍賣
2009-05-28 10:23 pm
joechanyk網友的意見可說相當正確!我惟一可以補充的地方是第四點!
以我理解,因為物業已被釘契,故當並未破產的另一業權人在上址居住(或不居於此,祇是持有),直到離世後!物業的半份業權應該是由他指定的繼承人(假設立有遺囑),或遺產執行人(並無訂立遺囑)控制和處理!
破產管理署或債權人要求賣樓分錢,仍需取得新的半份業權持有人同意,基本上是要把joechanyk網友答案內其他一至三點,重新做一次!


收錄日期: 2021-04-19 14:23:4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527000051KK0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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