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仁龍的成就

2009-05-27 10:58 pm
黃仁龍的成就?????????急急急急急急!!!!!!!10點

What he has done 等等

回答 (2)

2009-05-28 4:52 pm
✔ 最佳答案
黃仁龍先生於2 0 0 5 年1 0 月獲委任為律政司司長。在出任律政司司長之前,他是私人執業大律師。2 0 0 3 年7 月至8月期間,黃先生擔任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

在1 9 8 9至2 0 0 5 年期間, 他曾擔任多屆香港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成員,並於2 0 0 3 至2 0 0 5 年出任該會法律教育委員會主席。

黃先生曾出任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主席、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委員會主席,以及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上訴委員會主席。他亦曾擔任香港施達基金會副主席,並為香港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擔任顧問和參與義務工作。

黃先生於1 9 8 6 年畢業於劍橋大學麥格達倫學院, 獲頒劍橋大學學士(法律)及劍橋大學碩士(法律)學位。1 9 8 7 年,他獲認許為英國大律師,同年獲認許為香港執業大律師。2 0 0 2年, 在香港奉委為資深大律師。2 0 0 5 年1 0 月, 他獲委任為太平紳士。2 0 0 7 年1 0 月, 他獲中殿律師學院選為委員。

律政司司長經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名,由中央人民政府委任,他是行政長官、政府、個別政府部門及機構的首要法律顧問。現任律政司司長也獲委任為行政會議議員。除了進行刑事訴訟外,律政司司長在所有控告政府的民事訴訟中,亦以被告人身份與訟。

律政司司長於1997年7月1日前稱律政司。

律政司司長是律政司的首長,職責繁重,既是行政長官、政府、政府各決策局、部門及機構的首席法律顧問,也是行政會議成員。

檢控刑事罪行與否,完全由律政司司長決定,律政司司長在這方面的工作完全獨立,不受任何干涉。在所有控告政府的民事訴訟中,律政司司長以被告人身分與訟,並在法庭上代表政府及公眾利益。

廣義上,律政司司長有責任維護公眾利益,他可申請司法覆核,以強制執行公法方面的權利,也有權介入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案件。在審裁研訊中,他代表公眾利益而以律師身分提供法律意見。律政司司長也是慈善事務的守護人,在所有為使慈善信託或公眾信託得以執行而進行的訴訟中,律政司司長必須為與訟一方。此外,為一般公眾利益,律政司司長有責任作為"法庭之友"(協助法庭解決問題的人),其中最重要的事例是把涉嫌藐視法庭的個案通知法院。

在眾多其他職能之中,律政司司長同時兼任執業律師聯絡委員會和法律改革委員會主席,以及撲滅罪行委員會副主席。他亦是政務司司長領導的政策委員會、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和廉政公署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的成員。
參考: 律政司司長
2009-05-28 2:11 am
 律政司司長黃仁龍現年四十五歲,他暫時是香港特區年紀最小的司長級官員。他在二零零五年獲委為律政司司長時,僅四十出頭。
 他比起現時兩位較年輕的局長,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還要年輕。(邱、鄭兩人都是四十九歲)
 以黃氏之年齡,他甚有可能會在將來問鼎行政長官之位。
 

2009-05-28 13:48:45 補充:
我想應該不是抄襲黃司長之履歷,而是問他有何成就。
參考: 個人所知

收錄日期: 2021-04-19 14:24:1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527000051KK00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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