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一下...我大4讀完,不過應學分不足不能畢業,我可以先休學,然後去當兵一年,再用同等學歷來考研究所?那我可以適用下列的"一"條款嗎?
暑假期間可以辦休學嗎?
第三條
具左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碩士班入學考試:
一、曾修滿大學各學系規定年限,因故未能畢業,經離校一年以上持有修
業證明書或成績單者。
二、曾在大學各學系肄業,除最後一年未修習,經離校二年以上,持有修
業證明書或成績單者。
三、曾在大學修業六年(含實習)以上之各學系肄業,修滿四年課程,且
已修畢各該學系應修學分一二八學分以上者。
四、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後,其為三年制者經離校二年以上;二年制或
五年制者經離校三年以上;取得專科進修補習學校資格證明書、專科
進修學校畢業證書、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
證書者,比照二年制專科辦理。
各校得依實際需要,另增訂相關工作經驗、最低工作年資之規定。
五、曾經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及格,持有及格
證書者。
六、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甲級技術士證資格後,曾從事工作經驗三年
以上,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