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辨警察是真假又要如何自救呢?

2009-05-27 11:49 pm
前兩天看到一篇報導
說一位人士穿著警察衣服綁架和搶劫
後來還把人質放回去要求拿贖款來贖人
我想問的是如果遇到要如何分辨真假?
那萬一不小心遇到假的警察又要如何自救?
除了打一六五專線外還有啥辦法自救呢?
(前提是萬一身上沒帶手機之下要如何自救呢?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11.gif
)
畢竟一旦穿上警察衣服誰知道是真還是假的?
總不能叫他把證件給你看吧?

回答 (7)

2009-05-28 12:01 am
✔ 最佳答案
「警察勤務條例」:
警察執行職務,應遵守比例原則,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的適當方法進行

盤檢。執勤時,應穿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份,並應告知理由。人民在警察執

行勤務時,所採取的人身管束、物品處置和處所進入等措施,也可以經一定的

程序和要件,對所遭受特別損失請求賠償。
「警察勤務條例」中臨檢(含檢查、路檢、盤檢、取締)做出明確的法律規範,明確授予警察執法權限,並規範發動的要件及程序、執行時應遵守的原則與人民救濟的途徑,不僅彰顯保障人權的意涵,且使警察人員在執勤時有明確規範可循,以兼顧人權與治安。

要點如下:

(一) 警察執行職務應遵守比例原則,著制服或出示證件以表明身分。

(二) 明定警察對人民盤檢的要件與得採行的措施。

(三) 明定警察對處所、交通工具與公共場所的盤檢要 件,以及警察進入營業

場所盤檢時的限制,以及場所負責或管理人的配合義務。

(四) 明定警察得強制交通工具駕駛及乘客離車的權限。

(五) 明定警察盤檢以現場實施為原則,以及得要求受檢人同行至勤務所的要

件。

(六) 明定受檢人與利害關係人不服盤檢的救濟方式。

(七) 明定警察執行人身管束、物品處置以及處所進入等即時強制的要件與程

序。

(八) 為排除危害,警察得驅離人、車或禁止其進入。

(九) 明定人民因警察執行特別勤務以致受特別損失時,得請求補償的要件、

方式與時效。
2009-05-28 8:36 am
如果你懂一些刑法的話
拿刑法出來考他(就算不懂也可以亂問,亂問又不用錢)
就算假警察真的拿出偽造的証件,難道你就分的出來嗎

考他基本的刑法問題
例如刑法第1條規定什麼?第320條是什麼罪?
這麼簡單的問題他都回答不出來的話,能考上警察真的是奇蹟

可以請警察出示証件啦~可是你分的出來証件是真的假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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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家接到自稱是刑警的人打電話來
說家裡的某某人參與犯罪要依法調查
我就問他:你是刑警哦,那你刑法一定很強哦
     那你知道刑法第1條是什麼嗎?
他說:請你不要妨礙我們警方辦案
我說你連刑法第1條是什麼你都不知道,還當什麼刑警,早點退休養老去吧
他最後罵了一堆髒話就把電話掛了,真是沒水準@@
2009-05-28 4:47 am
近日也有報導,北部某巿場內即可買到整套警察制服
即然制服可以假,那證件一樣也可以是「假」的。
遇到制服和證件皆為「假」時,民眾一樣受騙上當
還有可能被帶往奇怪的處所。

叫天~天不應
叫地~地不靈

波麗士可能還在開紅單~

有空練1百米短跑衝刺,應該可以化險為夷~
2009-05-28 12:41 am
警察可分為2種,一種是制服警察,另一種是便衣刑警,遇到制服警察可先觀察所穿制服(有無臂章、單位、編號)及配備(無線電、防彈衣、手槍、警車等等),如果仍有質疑,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規定:警察執勤應穿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民眾可請警察出示證件,如便衣刑警則應出示刑警證或刑警徽章。
警察並不會叫你交出身上財物,或其他不合理要求,如遇到假警察應先鎮靜,示意友人報警,記下車號或其他特徵,如只有單獨一人,應先保持距離及保護自己,隨時向路人求救。
參考: 自己
2009-05-28 12:32 am
重點是 看到警察第一時間不用緊張 害怕
懷疑他 叫他拿證件出來就對了
2009-05-28 12:29 am
事實上是可以叫他拿證件給你看的!
當你對他的身分有所懷疑是可以這樣的
也不算犯法壓~~~

他的警徽
http://db.npa.gov.tw/cis/index.htm
參考: me
2009-05-28 12:01 am
警察都有編號的

你當然可以叫他拿出證件及編號

由你來撥打110或165或他所屬單位電話去確認

(重點是絕不撥打由他提供之電話)

看看是否有此勤務

如果他不配合,

你不必鳥他

他說甚麼妨礙公務.......

不必理會

即便都沒問題,找熟識成年人至現場。
參考: me~~

收錄日期: 2021-04-26 16:56:4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527000010KK04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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