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如果我第一類同第二類病假加埋已經有120日,
今個月請病假,
有4日係就咁睇e生。
有另外10日就要留院。
咁請問呢14日係咪都係扣我的第一類有薪病假呢?
第二類係咪一定要入院同埋
超過36日(即係放晒第一類)先有得放?
二
另外我想問下,如果我今個月剩係連續請左7日病假,當中包括我的"有薪"假期,咁人工方面,當今個月有30日,月薪10000 係咪10000除30 x80%再x7?
如果我放的野"無薪"假期又係點計呢?
唔該晒咁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