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管路有問題~造成我家主臥室ㄉ牆壁~整片牆壁都出現大片ㄉ水痕跡~裝潢ㄉ木板部分~也出現爛掉ㄉ情形~1樓ㄉ住戶~是直接出現天花板漏水~找人抓漏~是3樓衛浴防水沒做好~管委會跟我說~估價6萬6~要將3樓ㄉ2間衛浴設備打掉~從新作防水~主委跟我說~我必須跟3樓ㄉ住戶各出一半~也就是3萬3~我家牆壁造成壁癌~木頭爛掉~我自己負擔~請問這樣對ㄇ~在法律上真ㄉ是這樣處理ㄉㄇ~樓上漏水我必須出一半~他家漏水造成我家牆壁必須從新處理~是我們自己要自認倒楣負責ㄉ是ㄇ~
請知道ㄉ請幫幫我吧>"<我要真ㄉ知道法律上是否真ㄉ是如此~
PS:因為主委說ㄉ好像他家漏水是我倒楣~我除ㄌ要幫忙出一半ㄉ錢之外~我家牆壁遭漏水破壞ㄉ部分我也要自行負責~3樓ㄅ需要賠我~讓我感到很ㄅ舒服~"~
本棟大樓當初建設公司沒做好這ㄍ部分~所以幾乎每戶都有這種情形~
更新1:
補充一下~建設公司已經倒ㄌ
更新2:
還有一ㄍ問題~我住台南永康這裡~若是3樓住戶他家ㄉ2間相連ㄉ衛浴打掉~(2間大約1坪大)~重新做防水~要打掉2ㄍ馬桶+2ㄍ臉盆+一ㄍ浴缸~估價6萬6會ㄅ會太扯ㄌ~因為我有問過其他住戶~他們之前遇到~我總覺ㄉ主委找ㄉ那ㄍ師父所開ㄉ價~感覺好像我們是待宰肥羊......至少跟我問過ㄉ住戶問到ㄉ價差ㄌ2-3萬 PS:因為我ㄅ知道打掉從做防水層要多少費用~我只知道2ㄍ馬桶+2ㄍ臉盆+水龍頭~含安裝大約1萬8-2萬以內就做ㄉ起來ㄌ~請會估價ㄉ大大幫忙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