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樣先至可以申請到公屋

2009-05-23 8:04 am
本人29歲,系04年同內地女友注冊結婚,05年用一般家庭類別申請公屋 ,但系我仲未住滿7年(我系2003年到港居住)。甘樣我符合公屋申請資格嗎(我05年9月就收到房屋署既藍色卡)?而我太太裡個月已獲批準赴港定居,到時可唔可以加她既名入去?甘樣系唔系會快D?
我養父系退休公務員,他家下已經超過65歲,但系因為退休金太少(他系病退)同埋身體健康問題而要拿綜援金。我而家同他一起住系公屋(公屋系他的名,我無名既,當時我赴港定居時他有寫過信通知房屋署)。我可唔可以同他一起加埋我太太申請一間大D既公屋?

回答 (2)

2009-05-28 9:50 am
✔ 最佳答案
以你的情況,如你你養父在港無親無顧,而你又願意和他同住照顧他,你不如試吓叫他向房署申請將你的戶籍加入,但必須提交文件証明(如領養記錄),你可到所屬屋邨辦事處查詢。
參考: 在房署工作
2009-05-23 10:50 pm
你已有藍卡,即是有已有輪候號碼,你太太取得身份證後,可以加名落申請表,到配屋時你的 2 人家庭 ,要起碼有一個在香港住滿 7 年已合資格,快就冇得快。
你都話養父公屋冇你名,你住在那裡已是屬非法,仲想換大屋?開玩笑!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34:0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523000051KK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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