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官員非法佔用他人祖地,以大欺小,無天理
事情經過先生在家鄉觀瀾大水坑有一塊祖地被人非法佔用,起咗十層樓用作收租,經過查問之下原來佔用者是觀灡大水坑村委法治主任張偉君先生,張偉君先生恃著自己是地方官員,以大欺小,大石責死蟹,強佔L先生祖地,就萛有地契係手,找張偉君先生理論,聲言要告上法庭,他卻以傲慢態度擺出官威說:有本事就去告我,就萛主席o黎到我都未駛驚,我就係呢度既法律睇下邊個死先,呢度係大陸唔係香港,無人權架,我鍾意點就點,再唔走有咩事你後果自負啊!L先生深信法侓是公正的,決定告上法庭.
當日張偉君帶同一名姓周的律師同L先生理論,姓周的侓師是在觀瀾街道辦工作,周律師是不收費同張偉君打官司的,因為張偉君是官,做官真的大晒嗎?什麼都可以隻手遮天!
現在想問大家1)為什麼L先生手持国家国土廳2001年發出的地契,對方周律師一口咬定因持有人是香港人而沒有效?
(2)張偉君是否屬国家公務員?強佔他人祖地,起十層樓作收租之用,還可以濫用職權,叫觀瀾街道辦的周律師免費為他打官司?
(3)国家国土廳發出的地契,白紙黑字,清清楚楚寫上持有人,周律師話沒有效,難道国土廳發出的地契,真的沒有效,什麼先至有效,是否周律師自己寫的才算有效?
回答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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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筆者建議: 清楚有關產業誰屬?
香港人要獲得在內地的房産繼承權,要按以下程序辦理:
要辦理房産的繼承權,需準備以下證件和資料:
房産的原契證原件、合法繼承人回鄉證和身份證、家庭情況的書面資料(與房産權屬人的關係、本人姓名和職業等);
如在內地辦理須先到房産所在地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房産權屬人及配偶、合法繼承人必須到場。如房産權屬人或配偶已去世的,須攜帶其死亡證。
如産權合法繼承人中有自願放棄繼承權的,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如香港居民還要攜帶回鄉證)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手續;辦完全部公證手續後,到房産所在地的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辦理房屋估價及轉名手續;現在,廣州公證處在香港設有辦事處,可代辦上述公證手續,(繼承人除不用帶回鄉證外,所需證件及資料與在內地辦理的相同)
香港辦事處地址:灣仔軒尼詩道423—425號嘉年華商業大廈17樓,電話:2893 6866 。下列的網頁, 有更多可參考的資料:
http://www.ftu.org.hk/mainland/center/center_index.htm
另外, 在香港找有關律師辦理,您需找持有中國委任公證人的律師處理。下列是有關的網頁:
http://www.hklawsoc. org.hk/pub_c/memberl awlist/mem_attest.as p
參考: NET + 月光光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40:1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522000051KK0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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