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樓主你好!請先別自視為廢人,人有三衰六旺,人生一時的不順遂並不代表你一無是處!在香港如今惡劣的經濟環境下,破產失業固然是逼不得已,但亦大有人在!本人亦曾經是破產者,跟你相比亦祇是破產令早些解除了吧!何妨你還有女兒需要照顧,請你振作起來,天無絕人之路的!
至於你提及的問題,我有以下的一些見解,希望你可以參考一下!
剛失業及上年年中已申請破產,報了住址同父母住,但我已搬去朋友家借住 ?
答:請問你搬家有通知跟進你個案的破產管理主任或受託人嗎?因為破產條例規定,破產者遷居要儘快通知署方或受託人的!如漏報或瞞報會被檢控!
你單身有女兒,因單身大肚,現在女兒父親已離開我們!請問我可以申請綜援嗎?大約金額多少呢?之前還睇過精神科有憂鬱症,每月還要還錢給破產處$500 !
答:我想問清楚你的情況!
首先你現在寄居於朋友家中,你現在是單親母親(父親已離開),你帶著一名小女孩之餘更兼懷孕(或是並未有孕,問題提及的單身大肚關係惡劣是往事)?
你去年獲頒破產令,但仍有工作,扣除生活費後要按月上繳五百元,給破產管理署作償債之用?
到現在更兼失業,薪金無著之餘更煩生活費和還款費用?
更曾因身體不適,經精神科醫生診斷後患上抑鬱症!?
故希望領取綜援以減輕生活壓力!
我這些理解對嗎?如果上述理解正確,則你現在首先要做的事是,在通知破產管理主任或受託人,你的住址已經更改之餘。亦要告訴對方你現在已失業,暫時未能繼續還款!先讓他們紀錄在案,免得他們以為你拖延還款更作出詢問和追討!
其次以你現在的情況,當然可以嘗試向社會福利署申請綜援!但建議你先作出下列步驟,第一請問你看精神科醫生並證實有抑鬱症,是在政府醫院嗎?如果是私家醫生,請你要求他將你轉介給政府醫院!你在取得政府醫院的病歷證明後,尋找駐院社工或其他福利團體的人協助,要求他們推介你向社署申請綜援!這個做法是因為由他們轉介的個案,成功率遠較你自行向社署申請的為高!
按你現在的情況,破產人士身份之餘,作為單親母親(未知是否有孕)更兼失業,理論上絕對符合批出綜援的資格!其實除了綜援金外,按你的個案更可以要求社署轉介房屋署作出恩恤安置!
至於能取得的綜援金額有多少?則每個個案都不盡相同,故無法確實的答到你!而且領綜援有時或需要做義務工作,或被轉介勞工署尋找工作!但你是單親母親要顧幼兒,可能獲得豁免!
別灰心!希望在人間!希望我的意見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