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租約問題

2009-05-22 7:19 pm
我想問下 ,死約仲有一年 ,有冇可能提前解約。除沒收訂金,地方還完外,還有冇其他法律責任? 業主是集團公司。

回答 (2)

2009-05-22 8:25 pm
✔ 最佳答案
首先,如果你沒租,業主是不可以沒收訂金的!

除咗還完及檢查東西有沒損壞之外,還要給付死約的賠償,賠償方法如下:

例如,你付的租是每月$100,現在你不想再租,業主收回來,再租給其他人,如果新租金是$90,那麼,你就要賠差價$10x12個月(你未滿的租期)~
但你要特別注意,如果一直沒人承受你的寫字樓,你就要一直付$100的租直至租約完成!
另外,也要加上其他行政費,例如,業主再放盤給地產,那些廣告費,又或者放盤成功付給地產的佣金,你都要承擔。

你可以同業主傾吓,打個人情牌,希望可以得到寬大處理,但行政費就一定唔可以唔比咯,因為唔係業主收你,業主都要比返人地架!

2009-05-22 12:26:03 補充:
第一句係如果你沒欠租先啱!
2009-05-22 7:45 pm
依照你所講, 話明死約, 即係話, 你搬咗都要俾晒餘下的租金錢,
就算提前解約, 得益的只有是業主, 他可以提早出租給其他人仕.
可以嚐試同業主傾吓解約條件, 但我相信, 若你係業主的話, 都會
要求對方俾晒餘下的租金.... ! 千萬不要以為還完所有地方, 以及訂金 ( 訂金是全數租約的金額除外 ), 就可以沒有法律責任, 因為最終都要付合約訂明的全期租金. 除非, 業主給你租用的地方, 是與你睇樓時有出入, 或是因為業主改過任何地方, 以致貨不對辨, 但以這個原因去理論之時, 是必需要有圖為証, 方可有勝算... !
這筆租金是一定要付的....我建議將這個地方作其他用途, 直至完成租約 .
下次在簽訂合約時, 唯有再詳細一些週查及審慎 !
希望幫到你 !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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