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聖經「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撒母耳記上、撒母耳記下、列王紀上、列王紀下、歷代志上、歷代志下、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等十二本係歷史書,新約聖經有「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約翰福音、使徒行傳」等五本又係歷史書,它們總共十七本佔聖經全卷六十六本書超過百份之二十五,即是說,聖經全卷超過四份之一係歷史書。因為聖經係造物之 神的話語,造物主安排四份之一祂的話語記載在歷史書,說明祂是多麼希望我們被造人記念歷史,使我們從歷史中吸取教訓,避免不幸歷史的重蹈覆轍。
但聖經經文只有尼希米記十二章廿三節、以斯帖記二章廿三節、以斯帖記六章一節、以斯帖記十章二節有「歷史」二字的經文,其中又只有以斯帖記六章有「仇敵進一步破壞」的意思可以解讀為避免不幸歷史的重蹈覆轍之意。
請問,聖經有哪些章節教人正視歷史?懇求主弟兄姊妹及教牧指教。願主祝福我們。禱告奉主耶穌基督聖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