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答: 除非, 得到移民當局的豁免, 否則, 無法出示 “無犯罪證明書”(俗稱: 良民證)的人士, 根本無法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
如果, 可出示“無犯罪證明書”, 仍然需要留意下列兩點:
1.) 申請地點: 申請人(閣下的太太), 需在加拿大生活, 並在當地呈遞有關的申請事項。
2.) 經濟資料: 申請人, 如果同時是經濟的擔保人, 需要填報清楚個人經濟資料。(留意, 有關的經濟擔保人, 移民局將會視乎實際情況, 擔保年期, 將會是5年至10年間)
題外話: 從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份, 申請入藉, 轉變為加拿大公民的身份, 最好不要有官司纏身, 否則, 增添變數。
筆者, 月光光, 加國公民, 現居多倫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