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同性戀者。
小時候,我察覺到自己與別的男生不同。起初,我並太不意識到這個[不同]到底出現在何處。(也許心底明白,但不敢去想。)
隨著長大,我漸漸發現這個[不同]變得越來越影響我的生活
。日子久了,我才真正地意識到我是同性戀的。正常地,男生是應該受女性所吸引。他們有時候還會觀看一些色情刊物來宣洩對異性的渴望。雖然我明白到色情是罪,但當我聽到他們談論這方面的話題時,我仍會不禁心痛地自責:[難道我就不能正常一點嗎?]
我不想與正常人有異,不想受到任何奇怪的目光,不想被排斥,被離棄,不想被覺得污辱,噁心!所以不能告訴身邊的人,特別是我的朋友。我曾不斷向神祈禱希望能成為一位異性戀者。
日子長了,我也嘗試過不同的方法。甚至試過觀看一些異性色情刊物,然而除了[噁心]二字之外,我別無可說的。
恨也恨過,怨亦怨過,然而我明白人的心理是很難去改變,特別是那種天生的傾向。據我所知,有不少基督徒也因為同性戀而放棄了信仰。我不想成為他們的一份子。可是,坦白地說,我自己也不知道我這份堅持到底能持續到什麼時候。有時我不禁歎息:[難道我與教會無緣嗎?]
我知道聖經有反對男男苟合之文,但倘二人若並非如時下一些同性戀者一樣只是為了滿足性慾,而是有了確切的真愛,深深喜歡對方,教會又如何看待?
我記得聖經曾說:
[我 實 在 告 訴 你 們 , 世 人 一 切 的 罪 和 一 切 褻 瀆 的 話 都 可 得 赦 免 ]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創造的本身是完全的,但[世人都犯了罪],所以我們的世界被罪所玷污,大地也受詛咒。也許,不論是天生或是後天的同性戀都是世人的罪所帶來的。然而有些人卻乘受了世人的惡果。
但是異性戀者終生也會不停地犯罪。撤旦是說謊者之父,因此就連常被人看輕的[說謊]和[同性戀]一樣也是罪。
異性戀者和同性戀者同是罪人。既然[因信得救],那麼假如同性戀者二人一生都相信耶穌基督,到了最後能得著這份永生的救贖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