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有丁權的可以向政府申請一生一次在其所屬鄉村興建一所「丁屋」自住。或申請以優惠地價按私人協約批地方式,在政府土地(如有供應)興建其小型屋宇。凡鄉村在1898年前已存在,建屋牌照無須繳付地價;凡鄉村在1898年後才存在,建屋牌照須繳付地價。
現時原居民要建丁屋,必須於鄉村式發展地帶興建,若任何情,丁屋超出此地帶 50%或以上,除個別例子如涉及砍樹等,否則不用再向城規會申請,只需按程序向地政總署申請,
建丁屋不可以超過三層高或高於 8.23 米(27呎),上蓋面積又不可超過65.03平方米(700平方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