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有限公司持有物業避免索償

2009-05-18 5:29 am
我老闆名下有一物業因日久失修,擔心有機會發生危險。他想成立一間有限公司來持有該物業,以免因該物業發生意外時要承擔個人責任,及連累其它資產。

1. 請問成立一間新有限公司並注入該物業時,有甚麼特別要注意的地方?除該物業外,該有限公司可否沒有其他資產如現金?

2. 若該物業因發生意外被人巨額索償(索償額超越物業價值),索償是否只限於有限公司擁有的資產,而不能追究至公司股東及董事?

3. 假設該公司同時有欠銀行負債,及一筆欠第三者的債項,索償人在該公司清盤時的排序應該在哪裡?

謝謝。
更新1:

謝謝! 3. 補一句,請問索償人在清盤時會比普通債權人優先嗎?

回答 (1)

2009-05-18 8:50 pm
✔ 最佳答案
1. 有限公司係有限法律責任。佢係可以無其他資產。
2. 如果你係問題出現咗到用有限公司就唔得。香港仔個件案因為承建商用有限公司,所以無上身。你可以參考案例。
3. 如果係欠銀行貸款,佢一般會要東主﹝即股東及董事﹞做個人擔保。清盤過程中會以有抵押資產者先得,跟後係員工薪酬、政府、普通債權人﹝按比例分﹞、股東。
希望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30 10:38:1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517000051KK02112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