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人胸部屬於非禮,為什麼性行為摸人胸部不會犯法?(20分)

2009-05-17 11:44 pm
摸人胸部屬於非禮,為什麼發生性行為摸人胸部不會犯法,並沒有問題,為什麼?(兒童要考慮清楚才進入)

回答 (6)

2009-05-17 11:48 pm
✔ 最佳答案
如果是對方願意給你摸的話,當然不算是非禮,發生性行為好明顯係雙方都同意下進行的活動吧,不然便叫強姦而唔係性行為啦,強姦即在對方唔願意的情況下強迫他人做唔願意的事,係非禮
2009-05-23 12:35 am
參考: me和大眾的經驗
2009-05-23 12:05 am
■前仁愛堂田家炳小學校長蘇有恆,涉嫌非禮4名女教師,被控13項罪名。 資料圖片

 【本報訊】將軍澳仁愛堂田家炳小學前校長蘇有恆,涉嫌非禮校內4名女教師一案昨開審,蘇有恆否認13項非禮罪。控罪中11項在校長室內發生,案中兩名受害者昨出庭指證被告的罪行。受害人均稱自99年入職開始,就遭被告非禮,但礙於世人眼光不敢報警,最終因校監田定先的正直為人,才向他投訴從而揭發事件。

 受害人A小姐未婚,30多歲,她憶述被告曾多次非禮她,在03年6至8月暑假期間,被告在校長室內乘A匯報工作時,用左手搭向A的左腰,並伸手入她的衫內。她憶述當日穿錯內褲,被告伸手內探時說:「咦,底褲仔喎」,A即時縮開並制止。

 同年7至8月,A再因公事要匯報,他突然拍有健身習慣A的臀部,謂「睇你做gym做到個pat pat有幾實淨」,A則稱:「我做到成個男人咁,你就唔好搞我啦。」

匯報工作 遭被告摸大髀

 至04年6、7月,A與被告報告工作時,被告彈A的右邊胸圍帶;去年5至6月期間,A駕車與被告到白沙灣食午飯時,被告伸手摸她大髀。

 至辯方律師盤問A時,A稱多謝被告讓她有機會在該校工作,她相信和尊重被告,而被告亦曾是她的教育學院體育科老師。在2000年初,2人曾單獨前往大澳門龍蝦灣檢查課外活動場地。A亦承認曾與一眾同事包括被告去唱卡拉OK,2人曾合唱《相思風雨中》。

A否認借投訴迫被告停職

 A亦不諱言,在別人的眼中,兩人的關係友好、密切、恩師及朋友。辯方律師指出,她曾替被告的女兒找舞蹈導師,亦曾擔任其監護人。但A反駁她沒有向被告提供資料,是被告盜用她的資料。從A同事的婚禮相片中,被告坐在A旁,A指幾乎每次聚會,被告都會坐在她身旁,因為同事有共識該位是屬於她。

 辯方律師亦駁斥A,指該校在去年的全港性系統評估中,出現老師「通水」學生答案事件,因A在去年9月負責調查的報告失實,校董局在11月表示不滿意,A又知在今年1月的校董會內會對她不利,所以就先下手為強,在會前一天向校監田定先投訴非禮一事,迫令被告在今年1月31日停職;但翌日因被告重返校園要繼續擔任校長,A便報警揭發非禮一案迫令被告退位。惟A否認有以上動機。

 被告在田家炳小學任職校長8年,在今年2月因此案被停職,至4月主動離職,受害人A小姐在今年2月由田定先委任為署理校長至今。

B小姐校長室遭掐頸非禮

 案中另一已婚受害人B小姐,現職田家炳小學中文科主任,她外表清純一臉稚氣。她作供指99年入職後,被告蘇有恆一直非禮她,至06年她結婚時,被告對她說:「你都就結婚,我都驚你將呢搵野講畀你老公知,我都係唔搞你咁多」,她回應「好呀」,被告問她是否不喜歡,她回答「是」。

 她憶述04年4至6月期間,她在校長室將文件交給被告修改,被告乘機搭B的膊頭,然後他的手游走到B的頸後,手有一半部分伸入她的圓領衫內,一邊交談一邊掐她的後頸,歷時1至2分鐘。

 另一次,2人同樣傾談公事時,被告的手由膊頭游落到B的左手手臂,B感到他的手觸摸到她的胸部,她提高手反抗,但被告一手將B拉向他,攬著B至B談完公事,整個過程1至2分鐘。B曾想過報警,但因父親過身,母親收入不穩,為保工作只好啞忍,直至A在今年1月找她,經考慮後就答應其要求。

2009-05-22 16:07:31 補充:
如果你不應識她..隨便摸當然是非禮..就算認識你未經她同意隨便摸她也可以告你非禮.

但如果你與她是情侶/性伴侶的話..那就不同說法..
如雙方達到成人年齡而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當然不是犯法以及非禮.


如果是對方願意給你摸的話,當然不算是非禮,發生性行為好明顯係雙方都同意下進行的活動吧,不然便叫強姦而唔係性行為啦,強姦即在對方唔願意的情況下強迫他人做唔願意的事,係非禮
2009-05-19 6:53 am
若該名女性為成年人
男女相方在進行性行為時,女方同意下
摸女方既胸時不犯法

但對方是未成年女性
在女方同意或不同意下,均屬犯法
參考: 常識
2009-05-18 12:19 am
因為佢同意so不犯法
2009-05-17 11:53 pm
如果你不應識她..隨便摸當然是非禮..就算認識你未經她同意隨便摸她也可以告你非禮.

但如果你與她是情侶/性伴侶的話..那就不同說法..
如雙方達到成人年齡而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當然不是犯法以及非禮.

收錄日期: 2021-04-16 16:36:2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517000051KK0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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