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遺產繼承權問題

2009-05-17 10:07 pm
老兵原在大陸有配偶及二名子女,民國三十八年來台後再婚,育有兩名子女。現在有一個不動產在老兵名下,是老兵與台灣配偶兩老的住所。將來老兵去世時,如果大陸配偶及子女要求分配老兵名下的不動產,是否台灣的配偶將面臨無屋可住的困境?

回答 (2)

2009-05-18 7:41 am
✔ 最佳答案
目前法規規定, 台灣家屬賴以生活的不動產, 並不在遺產分配之內, 亦即此不動產不能分配, 權利全歸在台未亡的台灣配偶所有
不過, 目前法規將有修改, 修改內容還請多注意,
2009-05-17 10:20 pm
可以請他立遺屬
指定這房子 給她
還有以前規定 大陸人接受遺產 限定只200萬
你可以打海基會電話

收錄日期: 2021-04-11 15:53: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517000016KK04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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