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我想問在法庭坐在裁判官下面的兩個人是什麼職位?(就是會喊開庭的那人)
答:你提及的應該是『法庭書記』,
只會在終審法院法官/司法常務官、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區域法院法官或聆案官於法庭或內庭聆訊中提供所需服務,
或在土地審裁處、
書記主任辦事處、
遺產承辦處或家事法庭登記處工作。
『法庭書記』的薪酬是總薪級表第8-26點,入職條件是 2A3O,而會考中英文科要 C 級或以上。
除法庭書記外,尚有一種『法庭文員』的職位。
『法庭文員』是一般職系處的管轄的『助理文書主任』職系,該職系會被派到不同的政府部門工作。當被派到司法部工作時,便有機會會在裁判署擔任不同的工作崗位。因為裁判署有不同的組別,例如 : 會計部、傳票室、上訴部、總務室等。而當被派到在審判的法庭內工作的話,便可稱為法庭文員,即行內所說的Court Clerk 。
『助理文書主任』的薪酬是總薪級表第3-15點,入職條件是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合格,包括中英數三科。
由2008年9月1日開始公布的公務員職位空缺的應徵者,均須接受基本法知識測試 。但上述兩種職位是不用有任何基本法律知識都可以申請和勝任的。
2009-05-28 13:35:02 補充:
非法抱歉!遺漏了註明上述資料的參考來源!
現僅向原作者 chungkc1988 表示萬二分的歉意!
資料來源出處如下!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8090601568
對於在未有註明引用來源的情況下,誤用其他網友的知識產權這個錯誤的做法!
本人深感抱歉並再次向原作者 chungkc 1988 道歉!亦多謝 chungkc 1988 出言指正,我以後會盡最避免再次發生這些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