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近親發生性行為,觸犯了那條香港法例?刑罰是什麼?

2009-05-16 5:09 pm
與近親發生性行為,觸犯了那條香港法例?刑罰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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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2009-05-16 5:51 pm
✔ 最佳答案
刑事罪行條例第47條:男子亂倫
(1)任何男子與一名女子性交而知道該女子是他的孫女、外孫女、女、姐妹或母親,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4年︰
但若檢控該罪行的公訴書內指稱並經證明─(a)該女子年齡在16歲以下但在13歲或以上,則該男子可被處以監禁20年;
(b)該女子年齡在13歲以下,則可施加的懲罰,與根據第123條可施加者相同。(2)性交在上述女子同意下進行不具關鍵性。
(3)任何男子企圖犯上述罪行,或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而他知道是他的孫女、外孫女、女或姐妹的女童與他性交,即屬犯罪,可循簡易程序或公訴程序審訊,一經定罪,可處監禁10年。
(4)任何男子犯本條所訂罪行或企圖犯本條所訂罪行而對象是年齡在21歲以下的女子,或煽惑年齡在21歲以下而他知道是他的孫女、外孫女、女或姐妹的女子與他性交,經於法庭席前定罪後,該法庭有權剝奪該犯罪者對該名女性具有的一切權限;若該犯罪者是該女子的監護人,該法庭並有權將該犯罪者的監護權撤去,且在任何此等情況下委任一人或多人在該女子未成年期內或一段較短期間內作為該女子的監護人︰
但原訟法庭可隨時藉委任其他人作為該女子的監護人而更改或撤銷該命令,或在其他方面更改或撤銷該命令。

刑事罪行條例第48條:16歲或以上女子亂倫
任何年齡在16歲或以上的女子,同意而准許她的祖父、外祖父、父親、兄弟或兒子與她性交(而知道該人是她的祖父、外祖父、父親、兄弟或兒子(視屬何情況而定)),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4年。
2009-05-16 6:54 pm
kenzzz兄: 俾你答哂, 我想 catch up 吓 (呢排勁忙) 都唔得潻!

收錄日期: 2021-04-19 14: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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