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兒童發生性行為,觸犯了那條香港法例?刑罰是什麼?

2009-05-16 5:07 pm
與兒童發生性行為,觸犯了那條香港法例?刑罰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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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2009-05-16 5:47 pm
✔ 最佳答案
刑事罪行條例第123條:與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性交
任何男子與一名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終身監禁。

刑事罪行條例第124條: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
除第(2)款另有規定外,任何男子與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2009-05-16 12:48:24 補充:
我呢排都勁忙,今日先得閒d
haha唔答羅!

2009-05-17 16:36:08 補充:
「拐帶年齡在18歲以下的未婚女童為使她與人性交」重點係拐帶,即使無發生性行為也可入罪,因為只係「意圖」使她與多名或某一名男子非法性交

2009-05-17 16:37:09 補充:
另有一條:
刑事罪行條例第146條: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
(1)除第(3)款另有規定外,任何人與或向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或煽惑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與他或她、向他或她、與另一人或向另一人作出此種作為,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
(2)就根據本條提出的控罪而言,即使被控人證明該兒童同意作出該項嚴重猥褻作為,亦不得以此作為免責辯護。

2009-05-17 16:38:07 補充:
如果女性同未滿16歲男性性交,只可以用刑事罪行條例第146條: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黎起訴
2009-05-16 6:59 pm
002無恥地抄襲001的答案!!!!!!
2009-05-16 6:54 pm
kenzzz兄: 俾你答哂, 我想 catch up 吓 (呢排勁忙) 都唔得潻!

2009-05-17 02:09:25 補充:
講吓笑啫! 你答或我答咪一鬼樣!

收錄日期: 2021-04-19 14:21: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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