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居屋想申請公屋問題

2009-05-16 5:46 am
本人和父母兄弟同住一間居屋,間屋是爸媽的。因為我同家人極度不和,我想搬走,想申請一間公屋,但問過人,我要先刪除我的居屋戶籍,但聽聞刪除了戶籍後便不能住在這居屋。這間居屋是未補地價的。因為我的收入低,租不起私人套房。請問怎辦?請問在刪除戶籍時是不是要有不在居屋住的住址證明?

回答 (2)

2009-05-27 7:22 am
✔ 最佳答案
因單人申請公屋實行計分際,18歲是0分,每年加3分,但現時上樓最少要百幾分,所以年輕人申請公屋可能等10幾年,在申請期間又要符合入息限額,現時1人月薪不能多於7,400,建議你都是先考慮清楚才決定是否搬吧!
參考: 在房署工作
2009-05-20 11:28 pm
私人套房都租不起,有咩理由要納稅人幫你處理呢類(同家人極度不和)既家庭問題.

記住,公屋係成個社會既納稅人比錢,
目o的係比有須要既家庭,提供最基本既住屋須要.


收錄日期: 2021-05-03 04:10:3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515000051KK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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