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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他們符合被你扶養的條件,且沒其他的人申報扶養他們,你就可以申報扶養你的父母.
申報扶養納稅義務人或配偶的直系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
條件: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
說明:
1.受納稅義務人扶養。
2.無謀生能力,係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當年度所得額不超過免稅額,且非屬現役軍人或托兒所、幼稚園、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之教職員者。
‧領有殘障手冊或身心障礙手冊。
‧因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尚未康復致無法工作或須長期治療等,並取具醫院證明者。
1.沒有薪資所得 但有利息所得約11萬 請問這樣我可以報ㄇ?
答:他們的利息收入只要個人總計沒超過77,000你就可以申報扶養他們.
2.如果利息11萬 是不是只能報差額44000 如果利息20萬 是不是就不能報了?
答:如果他們個人的利息收入皆不超過77,000雖然兩人合計為11萬,免稅額仍然每人為77,000,而11萬的利息收入則要列入所得(利息所得)一併申報,因每個申報戶有最高27萬的儲蓄特別扣除額可扣除,所以11萬仍會扣除.只有在採用列舉扣除額時列舉自用住宅房貸利息支出時才會要將利息收入扣抵掉後之多餘的房貸利息列入其列舉扣除額<房貸利息支出>項目.
3.以列舉方式 3個人保險24000*3+醫療10萬 這樣我要繳多少稅?
答:單身,申報扶養父母,加上你給的條件,所得稅計算如下:
你們的總所得=450,000+110,000=560,000
總扣除額=免稅額+列舉扣除額+薪資扣除額+儲蓄扣除額
=(77,000*3)+[(24,000*3)+100,000]+100,000+110,000
=613,000(別忘了,你們的健保費可以全數認列於人身保除險費-健保費,請自行加入列舉扣除額內計算)
所得淨額=總所得額-總扣除額=560,000-613,000= -53,000
應納稅額= 0 * 6% = 0
*** 你今年不用繳稅,但要申報,若有已扣繳稅額可全數退稅***
4.前2年報稅都沒有報扶養 不知道對不對 因為今年有人跟我說可以報 是政策有更改ㄇ?那如果可以 我之前報錯 可以追回我的錢ㄇ?
答:(1)政策沒改變,是你知道的不夠清楚.
(2)如果今年你的父母符合被你申報扶養的資格,你以前申報錯誤的部份是不可以追回的,因為那是你自己放棄權利,沒把扶養親屬條件搞清楚.若是你沒申報被國稅局核定時,可以提供他們的所得資料及證明扶養他們的文件去申請不用繳那麼多稅,或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