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如果一個家庭,例如 爸爸同媽媽結婚生左個仔咁啦,咁爸爸系出面借左人好多錢,到無錢還果陣,佢要咩資格先可以申請破產呢?
答:任何人祇要資不抵債,都可以自行申請破產!理論上祇要他債務的形成,並非是有訛騙成分(如短期內大量借貸然後申請破產)或因賭博而出現!則祇要能繳交相關的資料和申請破產時的費用,就可以申請破產!申請破產的程序請參考下列破產管理署的網頁。
問 :
提交債務人破產呈請有甚麼程序?
答 :
有關的程序是:-
(a)
填妥《破產(表格)規則》的表格3 “債務人破產呈請書” 和《破產(表格)規則》的表格28C “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債務人呈請)”。
(b)
向破產管理署署長繳存一筆8,650元的款項,以供支付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受託人)將會招致的各項費用及開支。
(c)
就破產呈請書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分別辦理見證和宣誓手續。
(d)
前往高等法院登記處:-
(i)
繳付法庭費用1,045元;
(ii)
就破產呈請訂定聆訊日期;和
(iii)
提交破產呈請書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e)
在完成上述程序 (d) (iii) 後立即向破產管理署署長遞交一份破產呈請書的蓋印副本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的副本。
http://www.oro.gov.hk/cht/faq/faq.htm
破左產對佢會有咩轉變?
答:請參閱上述網頁內關於「破產的影響」的章節!
破產的影響
7.
問 :
破產呈請書一經提交,會否在報章上刊登廣告?
答 :
破產管理署署長不會就已提交的破產呈請書刊登廣告。在頒布破產令後,破產管理署署長會就有關的破產令在憲報和兩份報章(一份中文和一份英文)上刊登廣告。
8.
問 :
受託人會否通知破產人的僱主?
答 :
(a)
如果破產人在私營機構工作,受託人不會接觸其僱主,除非受託人在調查和評估過程中認為有此需要。
(b)
如果破產人是公務員,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第459條,破產管理署署長必須通知破產人所屬部門的部門主任秘書、公務員事務局和庫務署。
9.
問 :
破產是否會影響破產人在若干行業的受僱情況?
答 :
(a)
破產人或許不能在某些行業執業,例如律師、地產代理、證券交易商或出任有限公司的董事。當事人應該諮詢有關專業團體,求取進一步的資料。
(b)
根據《銀行業條例》,在銀行界工作的破產人須通知他/她的僱主。
(c)
至於在其他業界工作的破產人,當事人應該審查他/她的僱傭合約或其他公司文件有否就此作出任何規定。
10.
問 :
破產管理署的職員是否會前往破產人的居所進行檢查?
答 :
根據法例,破產管理署署長有權這樣做,他也會在有需要時這樣做。
11.
問 :
破產人是否必須還債?有關方面會如何處理其資產和收入?
答 :
原則上,破產人的債項須由他/她的資產和收入攤還。因此,破產人必須在法院頒布破產令後,立即把他/她所有的資產(包括海外和本地的資產)交予受託人。他/她也必須通知受託人其收入。受託人在考慮過破產人和其家庭的合理需要後,便會把他/她的資產和收入的結餘分發給各債權人,償還債項。
12.
問 :
破產人可否乘搭的士?
答 :
除非有充分的理由,破產人不應該乘搭的士。
13.
問 :
破產人可否就已經購買了的人壽保險繼續供款?
答 :
受託人通常都不會容許破產人為已經購買了的人壽保險繼續供款。
14.
問 :
債務人作出破產呈請後可否取得貸款?
答 :
在向法院提交破產呈請後,債務人應該自制,避免作進一步貸款。
15.
問 :
破產人可否往海外旅行?
答 :
可以,但所有開支都不能由破產人的資產和收入支付。
16.
問 :
假如破產人的聯絡資料有任何更改,破產人是否有責任通知受託人?
答 :
假如破產人的姓名、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地址或電話號碼、傳真號碼及電郵地址(如有的話)等資料有任何更改,應立即通知受託人及在合理的時間內回應受託人的查詢。
17.
問 :
破產人的家庭成員是否需要承擔破產人的債項?
答 :
沒有需要。
如果媽媽有錢, 咁系咪要幫爸爸還錢? 爸爸無資格破產?如果系, 咁有無乜野方法令媽媽吾洗幫佢還錢?
如果佢個仔有錢,同佢住埋同一間屋的, 咁佢個仔又洗吾洗幫佢還錢?如果要,點樣可以吾洗幫佢還錢?
答:這兩條問題,可以一併作答!根據破產條例,破產者的破產令祇針對個人,跟配偶家人毫無關係!他們縱有千萬家財,祇要不願意,是絕無代破產者償債的責任和義務!所以你父親絕對可以申請破產,而你們根本就無需要替欠債者還錢!上文「破產的影響」內第十七項經已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