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住荃灣區,我建議你去火炭辦事處,比較近。但港島辦事處就比較大,唔洗等禁耐,你自己決定啦!
凡 年 齡 介 乎 11 至 17 歲 並 已 獲 發 身 份 證 的 未 成 年 人 士 , 均 須 在 其 18 歲 生 日 後 的 30 天 內 親 身 申 領 新 身 份 證 。
1.人 事 登 記 處 - 港 島 辦 事 處
地 址 : 灣 仔 告 士 打 道 7 號 入 境 事 務 大 樓 8 樓
( 港 鐵 灣 仔 站 A 5 出 口 )
辦 公 時 間 : 上 午 八 時 四 十 五 分 至 下 午 四 時 三 十 分 (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上 午 九 時 至 十 一 時 三 十 分 ( 星 期 六 )
星 期 日 及 公 眾 假 期 休 息
電 話 號 碼 : 2824 6111
服 務 範 圍:
(一) 為 香 港 居 民 辦 理 登 記 身 份 證
(二) 為 初 次 抵 港 人 士 辦 理 登 記 身 份 證 ( 經 補 充 勞 工 計 劃 來 港 人 士 及 持 有 前 往 港 澳 通 行 證 的 初 次 抵 港 人 士 除 外 )
(三) 為 因 身 份 證 殘 破 或 遺 失 身 份 證 的 人 士 辦 理 補 發 身 份 證 申 請
(四) 為 獲 准 更 改 其 居 留 身 份 後 的 人 士 辦 理 換 領 身 份 證 申 請
(五) 辦 理 更 改 身 份 證 登 記 事 項 申 請
(六) 辦 理 登 記 事 項 證 明 書 申 請
各 人 事 登 記 辦 事 處 都 設 有 一 套 派 籌 制 度 。 申 請 人 必 須 領 取 到 當 日 的 籌 號 才 可 以 辦 理 手 續 。 此 外 , 申 請 人 亦 可 使 用 二 十 四 小 時 預 約 服 務 , 預 約 下 一 個 工 作 天 起 十 二 個 工 作 天 內 申 領 香 港 智 能 身 份 證 的 時 間 。
網 上 預 約 :
www.gov.hk/icbooking
電 話 預 約 : 2598 0888
2.人 事 登 記 處 - 九 龍 辦 事 處
地 址 : 九 龍 長 沙 灣 道 303 號 長 沙 灣 政 府 合 署 3 樓
( 港 鐵 深 水 站 C 1 出 口 )
辦 公 時 間 : 上 午 九 時 至 下 午 四 時 三 十 分 (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上 午 九 時 至 下 午 十 二 時 三 十 分 ( 星 期 六 )
星 期 日 及 公 眾 假 期 休 息
電 話 號 碼 : 2150 7933
查 詢 一 般 資 料
電 話 : 2824 6111
服 務 範 圍:
(一) 為 香 港 居 民 辦 理 登 記 身 份 證
(二) 為 初 次 抵 港 人 士 辦 理 登 記 身 份 證 ( 經 補 充 勞 工 計 劃 來 港 人 士 除 外 )
(三) 為 持 有 前 往 港 澳 通 行 證 ( 單 程 證 ) 的 初 次 抵 港 人 士 登 記 身 份 證 及 同 時 辦 理 簽 證 身 份 書 申 請
(四) 為 因 身 份 證 殘 破 或 遺 失 身 份 證 的 人 士 辦 理 補 發 身 份 證 申 請
(五) 為 獲 准 更 改 其 居 留 身 份 後 的 人 士 辦 理 換 領 身 份 證 申請
(六) 辦 理 更 改 身 份 證 登 記 事 項 申 請
(七) 辦 理 登 記 事 項 證 明 書 申 請
各 人 事 登 記 辦 事 處 都 設 有 一 套 派 籌 制 度 。 申 請 人 必 須 領 取 到 當 日 的 籌 號 才 可 以 辦 理 手 續 。 此 外 , 申 請 人 亦 可 使 用 二 十 四 小 時 預 約 服 務 , 預 約 下 一 個 工 作 天 起 十 二 個 工 作 天 內 申 領 香 港 智 能 身 份 證 的 時 間 。
網 上 預 約 :
www.gov.hk/icbooking
電 話 預 約 : 2598 0888
2009-05-13 19:35:48 補充:
3.人 事 登 記 處 - 觀 塘 辦 事 處
地 址 : 觀 塘 海 濱 道 123 號 九 倉 電 訊 廣 場 地 下 商 場 25 至 35 號 及 43 至 45 號 舖 位
( 港 鐵 牛 頭 角 站 B 6 出 口 )
辦 公 時 間 : 上 午 九 時 至 下 午 十 二 時 四 十 五 分 及 下 午 二 時 至 四 時 三 十 分 (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上 午 九 時 至 下 午 十 二 時 三 十 分 ( 星 期 六 )
星 期 日 及 公 眾 假 期 休 息
電 話 號 碼 : 2755 9545
查 詢 一 般 資 料
電 話 : 2824 6111
2009-05-13 19:37:47 補充:
4.入 境 事 務 及 人 事 登 記 - 火 炭 辦 事 處
地 址 : 火 炭 樂 景 街 2-18 號 銀 禧 閣 商 場 四 樓 405 及 406 號 舖 位
(港 鐵 火 炭 站 - C 出 口)
辦 公 時 間 : 上 午 九 時 至 下 午 十 二 時 四 十 五 分 及 下 午 二 時 至 四 時 三 十 分 (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上 午 九 時 至 下 午 十 二 時 三 十 分 ( 星 期 六 )
星 期 日 及 公 眾 假 期 休 息
電 話 號 碼 : 2653 3116
查 詢 一 般 資 料
電 話 : 2824 6111
2009-05-13 19:38:16 補充:
5.入 境 事 務 及 人 事 登 記 - 元 朗 辦 事 處
地 址 : 元 朗 西 菁 街 23 號 富 達 廣 場 地 下 B 舖 位
(大 棠 道 輕 鐵 站)
辦 公 時 間 : 上 午 九 時 至 下 午 十 二 時 四 十 五 分 及 下 午 二 時 至 四 時 三 十 分 (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上 午 九 時 至 下 午 十 二 時 三 十 分 ( 星 期 六 )
星 期 日 及 公 眾 假 期 休 息
電 話 號 碼 : 2475 4114
查 詢 一 般 資 料
電 話 : 2824 6111
2009-05-13 19:38:33 補充:
請參考:
http://www.immd.gov.hk/chtml/address_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