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白色恐怖

2009-05-14 5:17 am
台灣的「白色恐怖」是什麼?
事件發生經過?
請詳述!謝謝~~

回答 (7)

2009-05-14 6:03 am
✔ 最佳答案
台灣的「白色恐怖」

**經過**

1949年5月19日,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發佈戒嚴令,同年6月蔣介石潰退到台灣。該戒嚴令則維持到1987年7月15日為止,總共長達38年。然而中國國民黨至今依然宣稱,其獨裁恐怖統治時期是「民主陣容」的一環。

戒嚴期間,立法院為了防止中國共產黨在台灣擴散並鞏固當權者統治地位,通過了《懲治叛亂條例》以及《動員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擴充了解釋犯罪的構成要件,縱容情治單位機關介入所有人民的政治活動。國家公權力在長期戒嚴中受到濫用,人民的基本權利完全失去保障(魏廷朝 1997,1;楊碧川 1997,8)。

根據法務部向立法院所提之一份報告[來源請求]的資料顯示,戒嚴時期,軍事法庭受理的政治案件29,407件,無辜受難者約14萬人。然而,據司法院透露[來源請求],政治案件約6、7萬件,如以每案平均三人計算,受軍事審判的政治受難人,應當在20萬人以上,他們就是「白色恐怖」的犧牲者。(魏廷朝 1997,2)

光是以1950年代的前五年為例,國民黨政府在台灣至少殺害了4000個至5000個,甚至於8000個以上的本省和外省的「匪諜」、知識份子、文化人、工人和農民,並將同樣數目的人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這就是一般所謂的「台灣五零年代白色恐怖」。一直要到1984年12月,最後兩個五零年代的政治終身監禁犯林書揚與李金木,在坐滿34年又7個月以上的牢後,才釋放出獄(藍博洲 1993,21-2)。

1991年由於廢除《懲治叛亂條例》,以及1992年《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的修正,終結了言論叛亂罪的法律依據,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視為臺灣白色恐怖的真正結束。

對於「白色恐怖」受難人數,白色恐怖基金會呈報行政院的數據,自1999年起至2007年6月底為止,申請補償的件數為八千五百件,已領補償金者為一萬三千人。白色恐怖基金會執行長倪子修表示,這些只是領取受難補償的人數,並非確切受難人數。

2009-05-14 17:02:53 補充:
台灣之白色恐怖相關案件部份列表

1940年代
國立台灣大學及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的「四六事件」(1949年)
楊逵的「《和平宣言》事件」(1949年)
鍾浩東、蔣碧玉等人的基隆中學「《光明報》案」(1949年-1951年)
蔡孝乾等人的「中共台灣省工作委員會案」(1949年-1950年)(蔡孝乾確實為共產黨員、但是此案除了他以外的人幾乎都被處死,國民黨對付共產黨的手段被視為太狠毒)
澎湖七一三事件:本事件受害者幾乎為山東人,又稱為「外省人的二二八事件」

2009-05-14 17:03:55 補充:
1950年代
謝瑞仁、林書揚等人的「麻豆案」(1950年)
鄧錫章、張伯哲等人的「台中案」(1950年)
林清良等人的「桃園案」(1950年)
黃紀男、廖史豪等人的「台灣再解放聯盟」案(1950年)
1950. 1 台北市工委會案
1950. 1 警察界鄭臣嚴案
1950. 2 郵電總支部案
1950. 2 吳石案
1950. 3 汪聲和、李朋案
1950. 7 下營陳窗案
1950. 8 玉井楊鬧雲案
1950. 10 南化後掘基地李凱南案
1950. 6 吳聲達案
1950. 1 新民主主義青年同盟案
1950. 2 應燕銘案

2009-05-14 17:05:11 補充:
1951年 李友邦的「台灣獨立革命黨案」
1951. 1 陳力群案
1951. 1 松山傅慶華案
1951. 2 軍法處梁鍾濬案
1951. 8 台灣獨立黨案
1951. 1 龜山陳盛妙案
1951. 7 中壢姚錦案
1951. 7 大溪郭成案
1951. 10 桃園無線電台支部案
1952. 1 學術研究會案
1952. 1 台大支部案
1952. 6 林金木案
1952. 8 段澐中將案
1952. 8 山地蓬萊民族自救鬥爭青年同盟案
1952. 11 三重愛國青年自治同盟案
1952. 6 五結宜蘭中興紙廠案

2009-05-14 17:08:21 補充:
1953年
1953. 1 大同公司林斯鎰案
1953. 4 台北司機公會支部案
1953. 8 樹林三角埔基地張湘賢案

1954年
1954. 1 高一生、湯守仁等人的「高砂民族自治會案」
1954. 2 台大法學院支部案
1954. 3 台北市木工支部案
1954. 9 曾維成案

1955~1960年
「孫立人案」(1955年)
1955. 1 丁文曜案
1955. 8 大武陸軍范立志案
「任方旭、任顯群案」(1956年)
1956. 7 員林江火社台獨案
1957. 5 新聞界林振霆案
1959. 11 洪文慶案
1959. 7 武漢大旅社案

2009-05-14 17:10:03 補充:
1960年代
雷震、傅正等人的「《自由中國》案」(1960年)
施明德等人的「亞細亞同盟案」(1962年)
「崔小萍案」(1968年)

1970年代
江炳興、鄭金河、陳良等人的「泰源監獄案」(1970年)
黃信介、呂秀蓮、姚嘉文、施明德等人的「美麗島事件」(1979年-1980年)
「林宅血案」(1980年)

2009-05-14 17:10:42 補充:
1980年代
陳文成事件(1981年)
江南案(1984年)
蔡有全、許曹德的「台灣獨立案」(1987年)

1990年代
陳正然等人的「獨立台灣會事件」(1991年)
該案判決時是台灣已經解嚴,而台灣民意也反對以國家暴力反台獨,而民意也逼迫立法院廢除各項限制言論自由的法令。
(許多隻身來台的外省人也有遭到白色恐怖、但他們不太可能有親人替他們平反,因此許多悲劇已經消失於歷史)
參考: 黃徙,1992,台獨的社會真實與新聞真實。台北縣板橋市:稻香。
2016-12-14 3:32 pm
• Alexander Kwang
救救我,
我找了一家民視新聞台彭文正,还有總統府資政史明、我打了電話和留言在网站上、他們还沒回我電話,如果有人願意意幫我是最好不過的,我父親不在了,否則我也不会入獄的,我还要再打电話或是去立法院找立委、
我一個善良的美國公民、被台湾政府冤枉判刑5年,在監獄冒関了3年,現在假釈出來、仍然不讓我回美國加州的家、实在太慘忍了、我己經是71歲的老人.
我的藥廠和土地在台北県三重市,在l988年,被三重地政事務所強盜並移轉給他人, 三十年來、我向檢 察官告訴三次都被簽結,並向政府各級機關申訴,都是石沈下海,最后、我親自到这位強盜我土地的人,就是三重地政事務所的主任,他己退休在家里、找他理論,我問他為何強盜我的土地、他回答我說,你最好去法院告我,我說我每次告你,你都沒有出庭,結果你都嬴了,他回答我說,台灣的法院他都認識、於是我們互相歐打、我一個人對付和他們十多人、都有受傷,警察把我評成是我重傷害他,並在清晨二時強迫我簽下抹黑我的報告書.
檢察官對我提出三重地政事務所主任藍華堂強盜我藥廠土地的事實,不與理會,並且與三重地政事務所三位職員、及代書互相勾結,以不實及非法和偽証,这些都有証據,,地院法官不理会憲法允許人民有自我防衛權、対於強盜我士地財產的事實也不予理会,判我重刑,我上訴到高院,檢察言以我在网路上批評馬英九總統和陳順昌檢察官的部落格,要求重判我五至八年的刑,並且提供我法扶会律師辦公室長期分擔房租的費用.強迫我的律師不得提出対我有利的証据,強迫我認罪. 我是政治犯和是白色恐怖的受害者的說明如上,都有証據.此外我的案件是舊法時發生起訴的,假釋三分之一服过形期就可以申請,本來只要服刑一年四個月就可報假釋,法務部却判定我要服刑一半才准申報假釈.而申報第一次、我在受刑期間又無違規.又不核准,又等四個月后、第二報,才核准我假釈.这顕然有人在政府後面在迫害我.
2011-02-28 9:00 am
大家好,在雅虎 白色恐怖,只有寥寥幾篇文章,我想說的重點是,台灣的白色恐怖,絕非這一代年輕人歷經過的恐怖事件,許許多多的人只要批評政府,就會被抹紅,然後槍殺或冤獄,等等...我看過雅虎許多228事件相關回應,還是有很多人認為,不是國民黨的錯,但是白色恐怖,我就很少看到認為國民黨好的文章。在白色恐怖中,外省 本省死傷人數真的是很難想像,請大家面對事實,絕對不是種族的問題,中國國民黨連自己所謂的外省人都會殺害(713煙台聯合中學冤案)證明本性太過邪惡,中國國民黨跟中國共產黨一樣都是槍桿子出政權,難道在白色恐怖時期,人命不值錢嗎?

2011-02-28 01:03:12 補充:
大家好,在雅虎 白色恐怖,只有寥寥幾篇文章,我想說的重點是,台灣的白色恐怖,絕非這一代年輕人歷經過的恐怖事件,許許多多的人只要批評政府,就會被抹紅,然後槍殺或冤獄,等等...我看過雅虎許多228事件相關回應,還是有很多人認為,不是國民黨的錯,但是白色恐怖,我就很少看到認為國民黨好的文章。在白色恐怖中,外省 本省死傷人數真的是很難想像,請大家面對事實,絕對不是種族的問題,中國國民黨連自己所謂的外省人都會殺害(713煙台聯合中學冤案)證明本性太過邪惡,中國國民黨跟中國共產黨一樣都是槍桿子出政權,難道在白色恐怖時期,人命不值錢嗎?
2009-05-14 11:06 pm
白色恐怖一詞起源於法國大革命時期[1],它的現代用法起源於俄國共產革命時期的共產黨宣傳。在沙俄時代,白色是皇室的代表顏色,沙皇常被冠以「白色沙皇」之稱,白色並無任何貶義色彩。在1917年後的俄國內戰中,反共的俄國「白軍」與布爾什維克的「紅軍」相對。布爾什維克為了醜化對手,遂使用「白色恐怖」一詞來形容白軍的殘暴。後來,芬蘭、美國等國反對共產黨勢力擴張的行為有一部份被稱為「白色恐怖」。中國共產黨使用「白色恐怖」一詞來形容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的反共行為,而行為中確實包括屠殺及迫害。在台灣,「白色恐怖」一詞大多用來稱呼中華民國政府在50年代、60年代的臺灣對共產黨,臺獨和民主改革等政治運動及嫌疑者的迫害。

1949年5月19日,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發佈戒嚴令,同年6月蔣介石潰退到台灣。該戒嚴令則維持到1987年7月15日為止,總共長達38年。然而中國國民黨至今依然宣稱,其獨裁恐怖統治時期是「民主陣容」的一環。

戒嚴期間,立法院為了防止中國共產黨在台灣擴散並鞏固當權者統治地位,通過了《懲治叛亂條例》以及《動員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擴充了解釋犯罪的構成要件,縱容情治單位機關介入所有人民的政治活動。國家公權力在長期戒嚴中受到濫用,人民的基本權利完全失去保障(魏廷朝 1997,1;楊碧川 1997,8)。

根據法務部向立法院所提之一份報告的資料顯示,戒嚴時期,軍事法庭受理的政治案件29,407件,無辜受難者約14萬人。然而,據司法院透露,政治案件約6、7萬件,如以每案平均三人計算,受軍事審判的政治受難人,應當在20萬人以上,他們就是「白色恐怖」的犧牲者。(魏廷朝 1997,2)

光是以1950年代的前五年為例,國民黨政府在台灣至少殺害了4000個至5000個,甚至於8000個以上的本省和外省的「匪諜」、知識份子、文化人、工人和農民,並將同樣數目的人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這就是一般所謂的「台灣五零年代白色恐怖」。一直要到1984年12月,最後兩個五零年代的政治終身監禁犯林書揚與李金木,在坐滿34年又7個月以上的牢後,才釋放出獄(藍博洲 1993,21-2)。

1991年由於廢除《懲治叛亂條例》,以及1992年《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的修正,終結了言論叛亂罪的法律依據,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視為臺灣白色恐怖的真正結束。

對於「白色恐怖」受難人數,白色恐怖基金會呈報行政院的數據,自1999年起至2007年6月底為止,申請補償的件數為八千五百件,已領補償金者為一萬三千人。白色恐怖基金會執行長倪子修表示,這些只是領取受難補償的人數,並非確切受難人數。
1940年代
國立台灣大學及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的「四六事件」(1949年)
楊逵的「《和平宣言》事件」(1949年)
鍾浩東、蔣碧玉等人的基隆中學「《光明報》案」(1949年-1951年)
蔡孝乾等人的「中共台灣省工作委員會案」(1949年-1950年)(蔡孝乾確實為共產黨員、但是此案除了他以外的人幾乎都被處死,國民黨對付共產黨的手段被視為太狠毒)
澎湖七一三事件:本事件受害者幾乎為山東人,又稱為「外省人的二二八事件」

2009-05-14 15:26:47 補充:
1950年代

2009-05-14 15:26:52 補充:
謝瑞仁、林書揚等人的「麻豆案」(1950年)
鄧錫章、張伯哲等人的「台中案」(1950年)
林清良等人的「桃園案」(1950年)
黃紀男、廖史豪等人的「台灣再解放聯盟」案(1950年)
1950. 1 台北市工委會案
1950. 1 警察界鄭臣嚴案
1950. 2 郵電總支部案

2009-05-14 15:27:20 補充:
1950. 2 吳石案
1950. 3 汪聲和、李朋案
1950. 4 山地工委會簡吉案
1950. 5 劉全禮案
1950. 5 蘇藝林案
1950. 5 學委會案
1950. 5 鐵路支部案
1950. 9 台北電信局支部案
1950. 9 台北街頭支部案
1950. 9 李玉堂中將案

2009-05-14 15:27:52 補充:
1950. 6 楊梅宋孟韶案
1950. 11 台灣青年自治同盟案
1950. 11 桃園街頭支部案
1950. 6 陸效文案
1950. 7 戴龍案
1950. 9 台灣青年會案
1950. 9 張去非案
1950. 10 李里光案
1950. 4 新竹市許振庠案
1950. 11 新竹市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案
1950. 6 羅東盧盛泉案

2009-05-14 15:28:12 補充:
1950. 3 竹南曾文章案
1950. 3 台中武裝工委會案
1950.6 王臣濱案
1950. 11 周六如案
1950. 3 台中市工委會案
1950. 7 王再興案
1950. 4 中部山地林祿山案
1950. 6 二水陳混淪案
1950. 4 草屯洪西以案
1950. 6 南投洪麟兒案
1950. 5 西螺台灣再解放聯盟案
1950. 9 朴子蔡瑞欽案

2009-05-14 15:28:29 補充:
1950. 10 阿里山湯守仁案
1950. 12 江泰勇案
1950. 5 麻豆案
1950. 7 大內楊清淇案
1950. 7 下營陳窗案
1950. 8 玉井楊鬧雲案
1950. 10 南化後掘基地李凱南案
1950. 6 吳聲達案
1950. 1 新民主主義青年同盟案
1950. 2 應燕銘案

2009-05-14 15:29:00 補充:
1951年
李友邦的「台灣獨立革命黨案」(1951年)
1951. 1 陳力群案
1951. 1 松山傅慶華案
1951. 2 軍法處梁鍾濬案
1951. 8 台灣獨立黨案
1951. 1 龜山陳盛妙案
1951. 7 中壢姚錦案
1951. 7 大溪郭成案
1951. 10 桃園無線電台支部案
1951. 4 峨眉林礽階案
1951. 5 竹東鄭香庭案
1951. 5 新竹市鐵路支部案
1951. 7 新竹市中油劉坤泉案
1951. 11 三星北峰葉敏新案

2009-05-14 15:29:17 補充:
1951. 2 竹南李建章案
1951. 4 三義陳福星案
1951. 5 竹南楊順案
1951. 5 大甲案
1951. 8 台灣獨立黨案
1951. 8 古瑞明案
1951. 10 竹山劉占睿案
1951. 5 虎尾廖學信案
1951. 1 金木山案
1951. 2 盧慶秀案
1951. 2 陸軍于成志案
1951. 12 吳乃光案
1951. 9 左營顧達川案

2009-05-14 15:29:37 補充:
1952年
黃溫恭的「臺灣省工委會燕巢支部案」(1952年)
呂赫若、鄭定國等人的石碇「鹿窟基地案」(1952年-1953年)
1952. 1 學術研究會案
1952. 1 台大支部案
1952. 6 林金木案
1952. 8 段澐中將案
1952. 8 山地蓬萊民族自救鬥爭青年同盟案
1952. 11 三重愛國青年自治同盟案
1952. 6 五結宜蘭中興紙廠案
1952. 2 銅鑼黃逢開案
1952. 6 銅鑼徐金生案
1952. 10 苗栗油廠支部案
1952. 10 苗栗彭新貴案
1952. 12 苗栗李阿春案
1952. 3 竹子山賴天印案
1952. 1 林內案

2009-05-14 15:30:00 補充:
1952. 1 林內雲林地區組織案
1952. 1 北港李枝添案
1952. 7 台灣人民同盟案
1952. 2 阿里山李瑞東案
1952. 2 阿里山支部案
1952. 4 番路台灣前鋒青年協會案
1952. 11 張棟材案
1952. 1 李慶神案
1952. 2 李媽兜案
1952. 2 李義成碗公會案
1952. 7 李武昌案
1952. 1 佳冬鄭團麟案

2009-05-14 15:30:20 補充:
1953年
1953. 1 大同公司林斯鎰案
1953. 1 阮英明案
1953. 4 台北司機公會支部案
1953. 6 文教界熊琰光案
1953. 1 楊梅周耀旋案
1953. 3 石碇玉桂嶺案
1953. 5 土城海山基地江鳳案
1953. 8 樹林三角埔基地張湘賢案
1953. 5 嚴僑案
1953. 2 田尾綠幫革命團李書勳案
1953. 1 鐵血救國團丁華新案

2009-05-14 15:30:41 補充:
1954年
高一生、湯守仁等人的「高砂民族自治會案」(1954年)
1954. 2 台大法學院支部案
1954. 3 台北市木工支部案
1954. 8 孫立人案
1954. 12 林日高案
1954. 5 大溪刺蔣案
1954. 8 陳明貴案
1954. 7 黃廣海案
1954. 9 莊水清案
1954. 7 台南市郵電支部案
1954. 2 張雅韓案
1954. 4 滕筱昌案
1954. 9 曾維成案

2009-05-14 15:31:02 補充:
1955~1960年

「孫立人案」(1955年)
1955. 1 丁文曜案
1955. 8 大武陸軍范立志案
「任方旭、任顯群案」(1956年)
1956. 7 員林江火社台獨案
1957. 5 新聞界林振霆案
1957. 5 蜀自然案
1958. 4 林文安案
1958. 4 海軍台獨案
1959. 11 洪文慶案
1959. 7 武漢大旅社案
雷震、傅正等人的「《自由中國》案」(1960年)

2009-05-14 15:31:30 補充:
1960年代
黃紀男等人的「台灣民主獨立黨台灣地下工作委員會案」(1961年)
蘇東啟、詹益仁等人的「蘇東啟案」(1961年)
陳智雄等人的「同心會案」(1961年)
施明德等人的「亞細亞同盟案」(1962年)
彭明敏、魏廷朝等人的「《台灣自救運動宣言》案」(1964年)
林水泉、顏尹謨、黃華、許曹德等人的「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案」(1967年)
陳泉福等人的「台灣大眾幸福黨案」(1967年)
「崔小萍案」(1968年)
柏楊的「大力水手事件」(1968年)
許席圖等人的「統中會案」(1969年)
「陳中統案」(1969年)
李義平、高陣明等人的「山地青年團案」(1969年)

2009-05-14 15:32:19 補充:
1970年代
江炳興、鄭金河、陳良等人的「泰源監獄案」(1970年)
謝聰敏、魏廷朝、李敖等人的「花旗銀行爆炸案」(1971年)
鄭評等人的「台灣獨立革命軍案」(1974年)
呂文華等人的「台灣原住民獨立運動案」(1974年)
「白雅燦案」(1975年)
「余登發案」(1979年)
黃信介、呂秀蓮、姚嘉文、施明德等人的「美麗島事件」(1979年-1980年)
「林宅血案」(1980年)

2009-05-14 15:32:56 補充:
1980年代
陳文成事件(1981年)
江南案(1984年)
蔡有全、許曹德的「台灣獨立案」(1987年)

2009-05-14 15:33:31 補充:
1990年代
陳正然等人的「獨立台灣會事件」(1991年)
該案判決時是台灣已經解嚴,而台灣民意也反對以國家暴力反台獨,而民意也逼迫立法院廢除各項限制言論自由的法令。
(許多隻身來台的外省人也有遭到白色恐怖、但他們不太可能有親人替他們平反,因此許多悲劇已經消失於歷史)

2009-05-14 15:39:51 補充:
以上所說的有幾個案子由於只是社會大眾臆測尚未偵破所以只能作為參考
如:林宅血案

2009-05-14 15:39:58 補充:
林宅血案為1980年2月28日發生於台灣的一起兇殺案件,由於被害者為當時因美麗島事件而收押中的林義雄的母親與雙胞胎女兒,事涉敏感,所以社會上許多人推測此案為國民黨政府所主導的一場殺雞儆猴式的政治謀殺,藉以動搖各地黨外運動者的意志,但此論並沒有任何證據,而此案至今仍未偵破,已成懸案。

2009-05-14 15:40:20 補充:
1980年2月20日,林義雄因美麗島事件而被警總軍法處以叛亂罪起訴,並拘禁於新店監獄候審。2月28日中午,林義雄的母親林游阿­妹被殺十三刀,慘死在台北市信義路住處地下室樓梯旁,林義雄一對7歲的雙胞胎幼女林亮均與林亭均各被­刺一刀喪命,而長女林奐均被刺六刀重傷,後經急救脫險,林義雄的妻子方素敏則因探監而倖免於難,此案震驚國內外。凶手手法極為專業,以短刺刀捅入,接著橫向反勾,刀刀致人於死。

2009-05-14 15:40:42 補充:
3月2日,由於警方依林宅家中遺留的一盒全新的水果盒追查,懷疑林義雄的一名外籍友人家博(Bruce Jacobs)可能涉案,家博為澄清與該案無關,前往台北市警局作說明。3月3日,治安單位為全力偵辦林宅血案,特由全台所­有治安單位聯合組成專案小組,下面還設立了14個搜證小組,並且懸賞200萬元緝兇,但至今仍未偵破。

2009-05-14 15:44:31 補充:
作家王鼎鈞曾說:「國民政府能在台灣立定腳跟,靠兩件大案殺開一條血路,一件二二八事件懾伏了本省人,另一件煙台聯合中學冤案懾伏了外省人。」

2009-05-14 15:45:23 補充:
澎湖七一三事件是發生在1949年7月13日澎湖的軍事冤案事件,當時稱呼山東流亡學校煙台聯合中學匪諜案,現稱山東學生流亡案,被定位為「外省人的二二八事件」。

2009-05-14 15:46:11 補充:
主要原因:
該事件的導火線是國共內戰後,八千多名的山東省流亡學生在煙台聯合中學校長張敏之帶領下到達澎湖,假馬公國民學校成立「澎湖防衛司令部子弟學校」[1]。因當時澎湖兵源短缺,澎湖防衛司令李振清希望把學生能編入步兵團。由於學生多不願意,導致在7月13日於澎湖防衛部操場當天發生流血衝突。後來,軍方以逮捕匪諜的名義,拘禁許多人士加以秘密審判,對校長多人處以死刑,有學生被裝入麻布袋丟海[2],並長期監控其家屬。此案的失蹤者有兩百多人。事發後,校長張敏之、鄒鑑和五名學生以「匪諜」罪名,被押到台北馬場町槍決。

2009-05-14 15:47:17 補充:
事後平反:

2009-05-14 15:47:24 補充:
儘管在台的山東籍政要想為受害者平反,卻受限於當時白色恐怖時期的時空因素,案件也不為外人所知。1997年,由新黨的高惠宇、國民黨的葛雨琴、民進黨的謝聰敏等立委,藍綠聯手提戒嚴時期叛亂及匪諜案件和不當審叛補償條例,被害人與其家屬始得陳冤昭雪。

2009-05-14 15:47:49 補充:
2007年,民進黨中常會決議建議政府為澎湖七一三事件興建國家紀念碑,同時在澎防部操場,也就是當年開槍鎮壓的地點舉辦紀念會,但初期澎湖縣政府反對立碑,當時國民黨籍的縣長王乾發表示未聽過此事件[4]。

2008年7月,罹難校長張敏之之子張彤與縣長王乾發達成協議,同意縣府提供觀音亭西側海堤興建紀念碑。將由縣府建設局協助指界、定樁,並提供地籍資料,再交由營建署負責施工。隨後於13日在紀念碑預定地舉行紀念會,說明立碑理念,共同見證歷史[5]。

2009-05-14 15:52:59 補充:
以上內容參考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99%BD%E8%89%B2%E6%81%90%E6%80%96&variant=zh-tw
白色恐怖一詞起源於法蘭西大革命時期,它的現代用法起源於俄國共產革命時期的共產黨宣傳。在沙俄時代,白色是皇室的代表顏色,沙皇常被冠以「白色沙皇」之稱,白色並無任何貶義色彩。在1917年後的俄國內戰中,反共的俄國「白軍」與布爾什維克的「紅軍」相對。布爾什維克為了丑化對手,遂使用「白色恐怖」一詞來形容白軍的「殘暴」。後來,芬蘭、美國等國反對共產黨勢力擴張的行為有一部份被稱為「白色恐怖」。在台灣「白色恐怖」一詞大多用來稱呼中華民國政府在1950、60年代的台灣對共產黨,台獨和民主改革等政治運動及嫌疑者的迫害。

台灣的「白色恐怖」
1949年5月19日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發布戒嚴令,同年6月蔣介石潰退到台灣。該戒嚴令則維持到1987年7月15日為止,總共長達38年。

在戒嚴期間,當時的立法院為了防止中國共產黨在台灣擴散(但實際上台灣環境不適合共產黨發展)並嚇阻台灣民眾追求民主,透過了《懲治叛亂條例》以及《動員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擴充了解釋犯罪的構成要件,縱容情治單位機關網羅所有民眾的政治活動。國家公權力在長期戒嚴中受到濫用,民眾的基本權利完全失去保障。

根據法務部向立法院所提之一份報告[來源請求]的資料顯示,在戒嚴時期,軍事法庭受理的政治案件達29,407件,無辜受難者約達14萬人。然而,據司法院透露,政治案件達6、7萬件,如以每案平均三人計算,受軍事審判的政治受難人,應當在20萬人以上,他們就是「白色恐怖」的犧牲者。

光是以1950年代的前五年為例,國民黨政府在台灣至少殺害了4000個至5000個,甚至於8000個以上的本省和外省的「匪諜」、知識份子、文化人、工人和農民,並將同樣數目的人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這就是一般所謂的「台灣五零年代白色恐怖」。一直要到1984年12月,最後兩個五零年代的政治終身監禁犯林書揚與李金木,在坐滿34年又7個月以上的牢後,才釋放出獄。


1991年由於廢除《懲治叛亂條例》,以及1992年《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的修正,終結了言論叛亂罪的法律依據,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視為台灣白色恐怖的真正結束。

對於「白色恐怖」受難人數,白色恐怖基金會呈報行政院的數據,自1999年起至2007年6月底為止,申請補償的件數為八千五百件,已領補償金者為一萬三千人。白色恐怖基金會執行長倪子修表示,這些只是領取受難補償的人數,並非確切受難人數。

參考: 天之心
2009-05-14 5:35 am
所謂的白色恐怖,
也就是國民黨( 蔣家時期 )
例如:會到處監聽人民的言論,
(所以那段時間人民是沒有言論自由的)
如果批評到他們,
有時候就失蹤了,
其實那是被抓去,
可能是被作掉或等等,
聽說有的回來之後就瘋掉了,
還有連海外的台灣人也不放過,
他會派自己的人,
去海外當間諜(某位現在有最大權力的人就是其中之一)
偷聽海外台灣人的言論,
如果他們敢批評的話,
就抓去做掉,我聽說其中有一個人,
他們在國外如果遊行會戴牛皮紙袋,
但有一位先生不肯戴,結果被拍下來後,
回來台灣馬上就被帶走了,
台灣人就是被他們這些人無情對待的,
還有228事件,
台灣無數的菁英份子都死在他們的手上,
請你不要被一般的有色媒體洗腦,
有些人因為被洗腦的太嚴重,
只顧意識形態,其他都不管,
希望你能真正的辩別是非黑白...
請一定要多深入了解事情的真相
不要一味的被洗腦了...

個人淺見 僅供參考


收錄日期: 2021-04-26 1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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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513000010KK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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