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工傷賠償

2009-05-13 2:54 am
我先生係08年8月因工意外受傷入院,當時佢整親左手食指,並需即時做手術接駁手指及神經線,當時醫生話隻手指好返都係得返3成工作能力。
上個月尾我先生去左勞工處做判傷,岩岩封信返左黎話只係判得2成,我想問如果我先生唔接受既話,到時再判會唔會仲少過2成,同埋如果搵律師做,日後係咪好大機會公司會炒左我先生架。
當時做完手術個醫生都話我先生隻手指唔可以郁動太大,因會令手指再次爆開,又唔可以唔郁喎,又話會僵硬,家下判得2成都唔知要唔要好,有心人可以幫幫我嗎?

回答 (3)

2009-05-15 9:22 am
✔ 最佳答案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的評估指引,喪失食指(慣用的手)會被評定為損失15%的賺取入能力,而你先生的判傷結果被評20%(2成),其實已經算是很理想的了;當初醫生說複原後祇餘3成的工作能力,應該祇是單獨針對食指的部份而言,而不是指個人整體的實際情況。
在一般情況下,如果沒有其他狀況的變動,覆判對評估並不會有太大的改變,大部份的個案會維持原判,因為初判和覆判都是由政府醫生處理,評估結果的變更必須要有合適的理由去支持方可被確認!
如果搵律師向法院提出上訴,因為與訟人的對象必定是為僱主,某程度上必然會影響到雙方的僱傭關係;但你亦要有心理準備去接受現實,工傷休假超過三個月的僱員,不論是否曾經進行過法律程序作出上訴,超過八成個案於完成補償後會因為其他原因而被解僱的!
工傷補償因為受僱員補償條例所規限,所以金額並不會太高,如果對此認為有所不足,可以考慮透過普通法的「損害賠償」作進一步的爭取!

如有任何相關疑難,可瀏覽本人對其他工傷個案的解答:
http://hk.knowledge.yahoo.com/my/my_answer?show=HA00528400
或直接網上來信查詢,能力範圍定必盡力解答!
2009-05-16 6:57 pm
強烈建議你找勞工處轉介法律援助處幫手
請不要將工傷情況隨便透露給其它人士


判20% 對於手指受傷來說, 非常理想
如不滿意可以選擇重判
重判少過之前的結果情況少之又少

前述"醫生話隻手指好返都係得返3成工作能力"
這是醫生的預計, 而且那只是針對受傷手指而作出估計
判傷是就整身失去工作能力而判。

如果找律師處理工傷 (法律援助處), 公司不可以用這個理由去炒你先生, 其它理由就不能預知了。

手指受傷要繼續接受醫生的治療
僵硬情況可以與物理治療師溝通, 討論有否更加 好的方法處理
2009-05-13 8:37 am
上文並無提及你受傷原因及過程,如需協助,請email詳細資料到[email protected]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43:4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512000051KK0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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