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管理公司有權發出不收管理費的問卷嗎?
2. 管理公司有權在未得業主立案法團的同意下.私自在大廈的停車場內拿取金錢用住先嗎?
3. 管理公司有權收起幾年內業主立案法團的行政數簿嗎?(聽立案法團所說已發了兩封律師信還未可收回數簿)
4. 是不一定要得到51%的業主同意下才能終止管理公司的委任嗎?(因大業主加起一些海外的業主的數目已經有差唔多40%的單位).
希望可以快點有人答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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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照各下所講.其實法團可以有什麼方法解決以上問題?因管理公司好多時出信直指立案法團亂洗錢.有次還因民政事務處官員講錯說話,更出信投訴民政事務處官員,立案法團指大廈的會議記綠叫了管理公司交上.但好多時都自說因太忙不能交上.其實好多時已沒有管理公司辦法了.希望可以各位教一教本人.在下次開會上發表出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