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詢問關於已申請債務協商問題

2009-05-10 2:25 pm
想請問一下關於已辦理債務協商且繳歀正常已三年多了,從未遲繳紀錄,但因這個月收入不佳,想要申請是否這個月可暫停不繳歀,不知有什麼方法可以辦理,當然下個月就恢復正常繳歀了

回答 (5)

2009-05-10 10:05 pm
✔ 最佳答案
依銀行公會暫緩繳款的原因必須以下幾點銀行才會給予認同和暫緩繳款的機會,
(1)債務人因其配偶、直系親屬罹患重病。
(2)債務人非自願性失業。
(3)債務人因繳綜合所得稅、繳付子女學費(限大專以上)等必要支出。
若你是收入不佳的情形建議你可以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還款變更來降低還款的金額會比較有利,
因還款變更只要理由合理銀行會給予期數做延展的機會最長可以拉到24期,
所以只要把你薪資減少的証明及申請書內註明必須附上的資料寄給銀行,
最大債權最快3天最慢7天就會給予新的方案內容,
一旦期數拉長自然月付金就會往下降你還款也可以輕鬆許多,
◎ 針對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機制履約中之客戶,如確實有繳款困難者,將提供「債務協商變更還款條件方案」,說明如下:
(一) 申請人需檢附文件: ※相關制式表單可於本頁面直接下載列印或向原主辦銀行索取。
1. 債務協商變更還款條件申請書。
2. 國稅局近二年度綜合所得稅資料清單及最近一個月核發之財產資料清單。(向各地國稅局申請)
3. 近三個月薪資證明文件(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摺影本) ,無前項者,出具收入證明切結書。
4. 勞保投保資料表。(向各地勞保局申請)
(二) 債務人須向原主辦銀行提出申請「債務協商變更還款條件方案」,協商債務範圍仍以原協議已納入之債務為主,且須經原主辦銀行審核通過後,始可依新清償方案接續履約繳款。
(三)「債務協商變更還款條件方案」自即日起開始適用,亦同步取消「繳足50%未繳足當期期付金暫不報送毀諾」之申請規定。
(四) 其他相關約定請參照申請書與協議書之說明事項辦理。
債協變更方案申請書
債協變更方案收入切結書
各地國稅局電話查詢
全國勞保局電話查詢

有空可以上部落格看看,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
希望對你有幫助!
參考: 處理債務協商的經驗
2009-05-11 10:32 pm
您好,
你可以申請緩繳,但你要確定之後都可以正常還款,這樣才不會影響到你的協商
但申請這個緩繳,你要提出證明,如果沒有合理的說法,銀行不一定會給你通過,此為短暫性延期繳款方案,申請至六月底止,屆時會再看狀況看是否延長
所以,你確定這個月有困難的話,就要儘快處理,以免影響到整個權益
希望上述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部落中有案例您可參考
參考: 規劃客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務經驗
2009-05-11 7:19 pm
補充一點

減薪20%也可申請一期暫時免繳款
2009-05-11 2:28 am
只要您有下列因素都可申請喘息
A:本人罹患重病
B:配偶或直系親屬罹患重病
C:非自願性失業
D:繳納所得稅(一次限申請1期)
E:繳付子女大專以上學費(一次限申請1期)

如果有繳款壓力可以辦理變更還款降低利率與期付金..拉長年期還款..如果您不是上列因素則要在期限內以變更還款方式來爭取喘息..次月以新契約繳款

如果還有疑問請再補充說明或利用知識+其他功能
2009-05-10 5:47 pm
有方法可以辦理契變跟毀諾,銀行不可能白白的讓你空一個月不繳的,可以免費評估,歡迎詢問!
參考: 105專業整合


收錄日期: 2021-04-26 15:04: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510000016KK0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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