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破產人仕, 可否成為金融經紀?
答:請問樓主問題的意思是仍是破產者的身分,抑或已經是解除了破產令的曾破產人士呢?
按破產條例,在破產期內是無法出任金融業務的經紀工作的!如破產令解除後,相應的規管自亦相應取消!請參考下列資料!
問 :
破產是否會影響破產人在若干行業的受僱情況?
答 :
(a)
破產人或許不能在某些行業執業,例如律師、地產代理、證券交易商或出任有限公司的董事。當事人應該諮詢有關專業團體,求取進一步的資料。
(b)
根據《銀行業條例》,在銀行界工作的破產人須通知他/她的僱主。
(c)
至於在其他業界工作的破產人,當事人應該審查他/她的僱傭合約或其他公司文件有否就此作出任何規定。
http://www.oro.gov.hk/cht/faq/faq.htm
至於樓上網友所言,破產者仍能從事跟銀行業務有關的工作!是可以的,祇是不能從事某些部門。如櫃檯出納員等誠信要求較高的崗位,普通文職或電話推銷等工作則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