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在大陸醫院病逝的死亡証 = 香港認可死亡証?

2009-05-07 11:55 pm
根據大陸程序,
填寫死亡証的醫生會為醫院保留正本的左半,
礗儀/火化機構則保留正本的右半,
火化後簽發火化証明。

之後家屬手上只有黃及藍色‘自動過底紙’的死亡証。

在辦理遺產事宜時,
其中一張表格要求附上死亡証正本,
但港人在大陸醫院病逝的死亡証正本分別由醫院及火化機構保留,
家屬應該怎樣做?
在香港重新申請死亡証?
港人在大陸意外過身並獲特派公務員協助的個案又是怎樣處理這個問題的呢?

回答 (2)

2009-05-08 1:26 am
✔ 最佳答案
香港雖是中國的,但在香港或中國死亡的人的死亡證簽發只能由死者死亡的地方簽發(即中國死亡需到中國,香港死亡需到香港),所以你的個案只可以要求大陸(出具該死亡證的地方)再簽發一張死亡證或死亡證明。
參考: 個人意見
2009-05-08 12:03 am
你可要求內地醫院為你發出死亡證,而這死亡證,香港政府及機構是承認的。

收錄日期: 2021-04-19 14:30:2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507000051KK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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