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怪人,非常怪的人,那是因為我是一個不太說話的人,說得好聽的是酷,說得難聽的是沒禮貌。
我是一個喜歡畫畫的人,小息時我會執筆不住的繪畫(那是山水畫)。
我的成績也不算太差,小學時全級第六,中學時到了BAND2的學校,全級第一。
怎麼了?我是一個完人嗎?不是的。
我是一個極為老土的人,因為媽媽都認為現在的衣服都古靈精怪,是「大肚衫」,在這樣的環境之下,我成為了一個老土之極的人。
周圍的同學似乎不太想和我玩,朋友是有,但那都是酒肉朋友。
我討厭那些庸俗的人,包括我的父母。
老媽是大陸人,守舊的大陸人,一味想著「男專女卑」的心態(我是女的),那麼如此,我和哥哥也不高興。
——只是一味顧著叫人做家務,一味叫人養她,請問她有顧及別人的感受嗎?
我要變,變成真正的自己,我希望變得更潮,更獨立。
那並不代表我會走去旺角彎仔弄得凌晨才回來,或是穿十個八個的耳孔回來,我只是想給別人知道,我不是那樣的我。
說得太多了吧!先寫到這裏。
重點是……現在流行什麼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