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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北區地政處
地址 新界粉嶺璧峰路3號北區政府合署6樓
地政專員---蔣翠雲 女士(北區地政處) 辦公室電話 :2675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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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山寺大和尚被指結婚生子內地僧人特意來港投訴
蘋果日報04-12-2009
【本報訊】佛門出家人要脫離俗世,受戒律規限大都不可結婚生子,但香港就出了一個「花和尚」。位於粉嶺龍山寺的一名大和尚,被指在前年與一名相識多年的寺內女義工在港註冊結婚,有違內地法例及佛教精神。 聲稱曾任三亞南山寺堂主的內地和尚悟空昨日向本報投訴,指身兼汕頭市澄海圓明禪寺住持的粉嶺龍山寺一名大和尚,於07年3月14日與一名姓謝的女義工在沙田婚姻註冊處結婚,去年更誕下一子,「他(結婚大和尚)在結婚證書上用了自己的法號註冊,真是離譜。」悟空指,根據內地《國家宗教事務條例》,和尚要還俗才可結婚,否則便是違法;有關刑罰雖不至於監禁或罰款,但就不可再擔任住持一職。據了解,涉嫌違規結婚的大和尚在深圳置有一豪宅單位,作為與太太的愛巢。
嚴重影響佛教聲譽
悟空續指,該大和尚在內地當澄海圓明禪寺的住持,收入豐厚,相信是他不還俗原因之一,「一個月有7,000至8,000元人民幣收入,一年有18個月的工資。」悟空批評,該大和尚隱瞞自己結婚屬於欺騙行為,也嚴重影響了佛教聲譽。他指,曾向內地有關部門及傳媒投訴,但未被理會,因此特意向香港傳媒「爆料」,希望內地正視有關問題,免得被少數人的自私行為影響佛教聲譽。本報記者昨到龍山寺了解事件,但找不到該名大和尚回應,致電他的手提電話又接不通。
女經理稱不知此事
寺內服務部一名姓黃女經理證實,寺內確曾有一名同名和尚,但不知道他有否結婚,並指他已離開寺廟數年,「我都唔知佢因乜事走。」不過,記者向寺內售賣小食及香燭店的店員查詢,兩人都指該和尚前日在寺內出現過。位於粉嶺龍躍頭的龍山寺有百多年歷史,現寺於93年落成。該寺06年擅自將部份地方劃作骨灰龕,有逾萬個「骨灰單位」,每個售價連雜費至少6萬元,後來規劃署發出警告,才補辦手續及補地價。
佛祖定戒律弟子禁結婚
【本報訊】究竟和尚作為出家人能否結婚?香港大學佛學研究中心創辦人之一李焯芬說,佛教社會中只有日本的佛教容許和尚結婚,中國大陸及香港的佛教都嚴禁僧人及尼姑與愛侶共諧連理。佛教禁婚的戒律源自印度佛教創始人釋迦牟尼的訓誨,他當年帶領信團的時候,創立了一套清規戒律,禁止出家的子弟結婚。「釋迦牟尼覺得出家人要脫離世俗,只有清靜環境裏面,出家人先可以離開世俗牽纏,清靜咁修行。」李焯芬指,中國大陸及香港都一直跟隨這條戒律,其中《四分律》便有談及出家人不可結婚的規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