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 當有人涉嫌犯咗法, 被警方拉咗, 警方有權扣留該人48小時. 但警方通常需要多過48時去查單案, 所以在48小時後, 警方可選擇:
a. 向警司級人員申請再扣留疑犯24小時.
b. 要求疑犯在一段日子後再回到警署接受調查. 而疑犯需要以金錢或人事作保証, 會在指定日期回到警署接受調查, 如果到時唔到就會被充公保釋金兼被通輯. 呢個 "有條件釋放" 就叫 "保釋" 或 "擔保".
c. 將疑犯押上法庭, 由法官決定俾唔俾保釋. 如果俾, 就由法官決定以乜嘢條件保釋. 唔俾保釋嘅話, 就由法官決定將疑犯還押邊度 (警署或收押所).
2. 如果俾保釋, 交了保釋金可以離開警署.
3. 報到唔一定一個月一次. 有可能每星期, 每月, 每3個月… 但通常警署保釋係每月一次.
4. 保釋金作用係確保疑犯準時番警署或準時出庭接受審訊. 如果警方決定唔起訴疑犯, 或疑犯準時出庭接受審訊, 咁不論疑犯最後是被判有罪定無罪, 保釋金係可以全數攞番嘅.
5. 唔係! 請參照上述答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