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我非常同情樓主和家人所面對的問題!希望我的經驗能提供部分的答案和幫助!
1)佢係公務員,破產會唔會令佢份工都無埋?長糧個D有無影響?
答:因問題內無說明欠債者是那一職位的公務員,理論上除稅務局、金管局、庫務署等和財務有關的工作外,其他崗位都不受影響的!但長俸發放就會有問題!請看下列資料。
8.
問 :
受託人會否通知破產人的僱主?
答 :
(a)
如果破產人在私營機構工作,受託人不會接觸其僱主,除非受託人在調查和評估過程中認為有此需要。
(b)
如果破產人是公務員,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第459條,破產管理署署長必須通知破產人所屬部門的部門主任秘書、公務員事務局和庫務署。
22.
問 :
如果破產人是公務員,他/她的退休金將會如何處理?
答 :
根據一般情況,在法院發出破產令後,當局便會停止支付退休金給他/她。他/她可以通過公務員事務局向行政長官提交申請,要求批准領取特惠金。如獲批准,受託人將會評估他/她的家庭需要是否合理和有否結餘。如果有任何結餘,破產人便須償還他/她的債項。
http://www.oro.gov.hk/cht/faq/faq.htm
2)破產後,我地一家幾口仲有無生活費?因為我媽媽而家無出來做野,都係靠爸爸份糧養家交水電煤同買送家用,而仲有要供養2個小朋友讀書....
答:有!破產後生活費的釐定每個個案都不同!但你可以參考下列資料。
高等法院曾經就上述所指的合理生活開支作出下列裁決 ( 按 Re Lau Nga Yee Christine 一案 ) :
不論債務多少,每個債務人的「合理家庭需要或開支」應該是一樣的。一個人的基本需要不能因為他欠下巨額債項而被減少。
原則上,子女的教育可構成破產人及其家庭的「家庭需要」。教育開支屬於其中一項家庭開支,理由是為子女提供教育是維持家庭的其中一項傳統任務,而且教育下一代(包括給予大學教育),一般會被視為家長和社會的重要責任(尤其在香港環境中)。
考慮過破產人維持家庭的真實需要及破產人本身的工作特性後,法庭在上述案件中亦決定下列各項屬合理開支:
聘請兼職家庭傭工的開支﹔
在緊急情況下乘的士之車資 (以應付僱主(醫院管理局)傳召員工在緊急情況下履行職責) ﹔
供養父母的開支 (雙親均將近八十歲,而破產人的兩名兄弟姊妹亦出現財政困難) ﹔
與工作有關的開支。
http://www.hkclic.org/ch/topics/bankruptcy_IndividualVoluntaryArrangement_Companies_Winding_up/bankruptcy/bankruptcy_caseIllustration/index.shtml#a05
3)媽媽銀行戶口仲有D$,爸爸破產後咁使唔使用媽媽戶口D$幫佢還?
答:不需要!香港的破產條例祇管個人,他的家人縱有千萬家財。祇要不願意,亦無代為還債的義務!但切記不要是聯名戶口,如是則請在申請破產前取消或提光款項,因一申請破產時,所有破產者名下的資產和銀行戶口都會被凍結!
4)層樓係我媽媽名的,但供個時係呀爸供一半呀媽供一半,咁而家佢搞破產,層樓點算?會唔會收返?
答:祇要物業業權並無你父親的名字,則就算他破產也跟你們和這物業絕無影響,更不會被收回和逼遷!無人叫你們告訴別人這層樓他有份供的!你們祇要堅持說是由你母親負責供樓,你父親祇負責家庭的其他生活費就可以了!
5)爸爸搞破產時,會唔會查埋我媽媽的資產?如果知道我媽有私己$,使唔使我媽幫佢還架?(媽媽辛苦儲下的私己不想幫佢再還啦!都幫左佢還左十幾廿次,一家人已經忍夠!)
答:不會!如上所言,破產祇是個人的事!但如果父親的資產財物,在短期內才轉移給母親及其他人,則破產管理署或會認為這是蓄意轉移資產以避債,有權追回這些資產並告上法庭!申報期限法定是五年,但通常都祇是跟進兩年內的!祇要母親的資產來源清晰,跟父親毫無關係,則完全無需害怕!
2009-05-04 22:46:16 補充:
6)搞破產要比幾$手續費?同去邊度,搵邊個搞?要律師嗎?
答:自行申請破產的費用祇是9695元,請參考下列破產管理署網頁內的資料!
問 : 提交債務人破產呈請有甚麼程序?
答 : 有關的程序是:-
(a) 填妥《破產(表格)規則》的表格3 “債務人破產呈請書” 和《破產(表格)規則》的表格28C “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債務人呈請)”。
(b) 向破產管理署署長繳存一筆8,650元的款項,以供支付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受託人)將會招致的各項費用及開支。
(c) 就破產呈請書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分別辦理見證和宣誓手續。
2009-05-04 22:46:54 補充:
(d) 前往高等法院登記處:-
(i) 繳付法庭費用1,045元;
(ii) 就破產呈請訂定聆訊日期;和
(iii) 提交破產呈請書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e) 在完成上述程序 (d) (iii) 後立即向破產管理署署長遞交一份破產呈請書的蓋印副本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的副本。
2009-05-04 22:50:38 補充:
申請破產完全無需假手於人,祇要有中學程度,足夠應付填寫所有文件!你委託律師或其他人去處理,其實他們都祇是代你填表和遞表,但要付上數千元的費用!老實說,有問題時還不是要自己和破產管理署解釋和聯絡!故由他人代辦破產的作用並不大!我自己當年也是自行處理所有破產程序的!
2009-05-04 22:57:07 補充:
如樓上網友所言,破產對大耳窿來說完全無約束力,他們並不會因你是破產者而有所收斂!
要制止大耳窿的不法追數行為,祇有報警一途!但他們也祇會稍為收斂一下,隨時會捲土重來!
2009-05-06 18:39:23 補充:
9)破產唔會影到佢升職,只係想問佢會唔會比人炒?因為炒左我地連生活費都無埋。
答:理論上在郵局工作不會因為破產而被要求離職!但正如樓上網友所說,萬一大耳窿的收數佬追到工作地點,恐怕會造成一定的影響和不便!雖然可以要求郵政署作內部調職以避開大耳窿,但祇怕避得一時避不了一世!
2009-05-06 18:53:44 補充:
10)如果搞埋離婚的話,搞竟先破產後離婚,定離左婚先再搞破產會對我媽媽有利?
答:其實如果單單為破產一事,那大可不必申請離婚(當然另有其他因素則另作別論)!因為破產後的後果其實和配偶家人無半點關係,此點上文已有提及!至於大耳窿方面恐怕亦不會理會你們是否離婚,祇會照手上的資料去展開追討!
假設確要申請離婚!理論上離婚或破產的先後次序並非太重要!
但請注意假設真的完成離婚程序,你媽媽和子女一方有權要求贍養費!
2009-05-06 18:57:35 補充:
到時你們可以以此要求破產管理署,將你們應付生活之用的贍養費,在你父親的薪金中預留!或者以此名義向公務員事務局要求批准領取特惠金,以阻止破產管理署將全數薪金和退休長俸作還債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