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法例-被炒

2009-05-02 8:20 pm
想問做左4年幾,老闆叫做埋呢個月就走,咁有無賠償?

回答 (2)

2009-05-04 6:32 am
✔ 最佳答案
如果公司係遣散你,咁要賠遣散費,即人工*2/3*年資
如果公司係終止聘用,因為佢依期俾左通知期,所以唔駛作出賠償

當對離職原因有爭議時,公司有責任証明點解唔屬於遣散,例如公司有請replacement、員工既表現有問題
2009-05-02 10:12 pm
若被炒原因是非因犯嚴重過失,和非因縮皮而裁員,若連續性做滿 5 年的,是可獲賠償長期服務金。
因僱主縮皮而被裁的,只要連續性受僱不少於 24 個月的,可獲賠償遣散費。
兩者的計法都是:月薪僱員 (最後一個月的薪金 x 2/3) x 服務年期,但以 $22,500 的 2/3為上限。
時薪僱員最後 30 天正常工作日其中 任何 18日薪金 x 服務年期。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35:3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502000051KK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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