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請你看清楚台灣海關法例,免得你入境台灣有點問題.你最好先打電話到台灣海關詢問一下,香港應該不能過闕.
客輪入境旅客報關須知
一、入境旅客應於入境時,繕具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向海關申報,但如行李物品品目數量合於下列第三項免稅物品 範圍且無其他應申報事項者,得免申報。
二、入境旅客攜有下列物品者,必須據實申報:
攜帶禁止、管制或其他限制進口之行李物品(如槍械、武器、彈藥、毒品…等)。
攜帶菸酒及行李物品超過免稅範圍者(詳第三項所列)。
攜帶外幣現鈔總值逾等值美幣1萬元者。
攜帶新台幣逾6萬元者。
攜帶黃金價值逾美幣2萬元者。
攜帶人民幣逾2萬元者。
攜帶有價證券總面額逾等值美幣1萬以上者。
有不隨身行李(後送行李)者。
攜帶水產品及動植物類產品者。
攜帶藥品及大陸土產品逾限量標準者。
攜帶放射性物質或儀器者。
有其他不符合免稅規定或須申報事項或依規定不得經由免申報檯通關者。
四、應稅物品:
旅客攜帶進口隨身及不隨身行李物品合計如已超過免稅物品之範圍及數量者,均應課徵稅捐,其免稅範圍以合於其 本人自用及家用者為限。
(一)應稅物品之限值與限量
入境旅客攜帶進口隨身及不隨身行李物品,其中應稅部分之完稅價格總和以不超過每人美幣2萬元為限。
前項限值中屬於貨樣、機器零件、原料、物料、儀器、工具等之總值不得超過美幣2萬元,但不得包括禁止進口物品 及違禁品在內。
入境旅客隨身攜帶之單件自用行李,如屬於准許進口類者,雖超過上列限值,仍得免辦輸入許可證。
有明顯帶貨營利行為或經常出入境(係指於30日內入出境2次以上或半年內入出境6次以上)且有違規紀錄者經常出入 境者,其所攜行李物品之數量及價值,得依規定折半計算。
、禁止攜帶物品
(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列毒品(如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大麻、安非他命等)。
(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列槍砲(如獵槍、空氣槍、魚槍等)、彈藥(如砲彈、子彈、炸 彈、爆裂物等)及刀械。
(三)野生動物之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植物及其產製品,未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許可,不得進口;屬CITES列管者, 並需檢附CITES許可證,向海關申報查驗。
(四)侵害專利權、商標權及著作權之物品。
(五)偽造或變造之貨幣、有價證券及印製偽幣印模。
(六)所有非醫師處方或非醫療性之管制物品及藥物。
(七)禁止攜帶活動物及其產品、活植物及其生鮮產品、新鮮水果。但符合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之犬、貓、兔及 動物產品,經乾燥、加工調製之水產品及符合植物防疫檢疫法規定者,不在此限。
(八)其他法律規定不得進口或禁止輸入之物品。
注意事項
●本須知僅供參考,法令若有修訂,應以最新法令規定為準。
●入出境旅客如對攜帶之行李物品應否申報無法確定時,請於通關前向海關關員洽詢,以免觸犯法令規定。
●攜帶錄音帶、錄影帶、唱片、影音光碟及電腦軟體、8釐米影片、書刊文件等著作重製物入境者,每一著作以1份 為限。
●毒品、槍械、彈藥、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禁止攜帶入出境,違反規定經查獲者,將依「毒品危害防制條 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海關緝私條例」等相關規定懲處。
洽詢單位:稽查組第2課第5股
聯絡電話:(02) 24202951轉分機2346、2347
2009-05-02 11:29:33 補充:
大家免誤會,請打電話到:(02) 24202951轉分機2346、2347詢問一下,這就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