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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嗎啡有乜醫藥作用?
嗎啡是作用於中樞神經與平滑肌,能改變神經對痛的感受性與反應性,而達到止痛效果。給藥後分佈於全身,但在腎、肝、肺中濃度較高。
臨床用途:作為鎮痛劑,尤其可減輕末期癌症病患痛苦而貢獻良多。
副作用:嗎啡具有成癮性,因此也是一種毒品,使用嗎啡者,偶或產生噁心,嘔吐、便秘、暈眩、輸尿管及膽管痙攣等現象。高劑量的嗎啡容易導致呼吸抑制、血壓下降、昏迷。兒童、嬰兒使用嗎啡後,易產生痙攣現象,宜審慎使用。
注意事項:
具有成癮性,不能超量使用,一定要依醫生所指定的劑量服用。
雖然嗎啡具有一定成癮性,但是該使用時還是要依照醫師建議使用,以免疼痛造成更危險的副作用。服藥後勿抽菸,沒有扶助時勿走動。
有生理賴藥性時,突然停藥會有成癮症狀,在停藥36~72小時後,達到高峰,其症狀包括打哈欠、流淚、流鼻水、打噴嚏、瞳孔放大、肌肉顫抖、頭痛、出汗、噁心、嘔吐、焦慮、失眠、腹瀉、脫水、心跳加速及體重減輕等。
中毒處理:立即以其拮抗劑NALOXONE注射劑400ug解毒。必要時重覆給藥。兒童解毒劑量之計算以每kg體重5—10ug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