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賠訂 (買樓)

2009-04-30 7:17 pm
2月份我喺南區睇中咗個單位, 全新裝修, 海景園景, 中層開揚, 19年樓齡, 最緊要價錢合理... 睇完樓之後, 去咗地產度簽咗臨約 & 落咗50K細訂... 之後去銀行搞好樓按 (7成按揭), 然後去埋律師樓比埋90K大訂 (即總共比咗樓價10%)... 原訂6/3去律師樓比埋尾數, 8/3驗樓, 10/3收樓...

點知4/3我個律師打嚟, 叫我唔洗上去住, 又話賣方未能交齊有關法律文件 (欠契約一份), 之後賣方想推遲兩個禮拜先交樓, 咁我OK咗...

我想問如果賣方到時都係交唔足有關法律文件, 同埋交唔到樓, 我知我到時有權踢契...

根據以上資料, 我除咗可以收番之前我落個D大細訂 (共140K) 外, 而我亦可以要求賣方賠償有關損失, 當中包括我方律師費, 我方地產經紀佣金, 銀行取消樓按之手續費...

最後賣方只賠番 我方律師費, 我方地產經紀佣金, 但不會賠銀行取消樓按之手續費5k... 請問我該接受嗎???
TKS

回答 (2)

2009-04-30 8:50 pm
✔ 最佳答案
如果買賣合約內沒有寫明的, 一般都要依照合約而賠的, 一般的做法都是賠 訂 的一倍, 律師費, 和 地產代理 費用已經好足夠的了。

如果合約無寫的, 有人是無需要按揭, 有人訂了名貴傢俬, 有人又訂了入伙酒, 咁咪有排賠?

除非合約內說明了要賠償因毀約而造成的所有費用(為免爭拗, 每一個項目都寫清楚最好)。
2009-05-03 11:19 pm
當然不接受,你已經比左一次机会佢不踢契,業主賣樓前亦己有責任查清楚文件是否齐全,到了現在應踢契,責任不是你,你不應有損失的!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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