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屋 & 居屋遺產 問題!

2009-04-30 12:34 am
CASE:
亞爺 是 居屋戶主 , 與 我+亞爸+亞媽 一同住在居屋單位,
現我想,用我名作申請人, 3人申請公屋(我+亞爸+亞媽) ,
資格上應完全合格
(冇物業, 冇資產, 月入不過限額, 2位老人家也已過60歲)

*亞爺已經超高齡, 如果將來過身後

Q1: 遺產上 , 間居屋會由子女平分, 即亞爸有份, 咁如果到時已經成功上樓, 咁間公屋會唔會因為受左遺產後,因超過資產額/有物業而沒收, 或需申報??

Q2: 如果,亞爺立遺囑, 由我 哥 承受間屋居, 咁我們的公屋是否沒問題, 沒抵觸!

Q3: 但我 哥的家庭本已是住居屋, 咁又能否承受 多一間居屋的遺產?? 能否同時有 2居屋的物業??

回答 (1)

2009-05-03 5:21 am
✔ 最佳答案
CASE:
亞爺 是 居屋戶主 , 與 我+亞爸+亞媽 一同住在居屋單位,現我想,用我名作申請人, 3人申請公屋(我+亞爸+亞媽) , 資格上應完全合格 (冇物業, 冇資產, 月入不過限額, 2位老人家也已過60歲)
答:你首先要向房屋署申請刪除你和父母親,在居屋名冊上的名字方可以開始申請公屋!你可以登入下列網頁,參考《加入/刪除成員申請書》內的詳細指示。
http://www.rl.com.hk/php/pages/HD771.pdf


*亞爺已經超高齡, 如果將來過身後

Q1: 遺產上 , 間居屋會由子女平分, 即亞爸有份, 咁如果到時已經成功上樓, 咁間公屋會唔會因為受左遺產後,因超過資產額/有物業而沒收, 或需申報??
答:當然會有機會超過租住公屋的資產上限,而被要求遷出或交雙倍租金。但仍要看最終的遺產數目!如數目不多(如居屋樓價不太高、有多人共分遺產等),或未必一定會超額!同一公屋內家庭成員的資產都要申報和共同計算!

Q2: 如果,亞爺立遺囑, 由我 哥 承受間屋居, 咁我們的公屋是否沒問題, 沒抵觸!
答:祇要你們公屋戶藉內的人都無持有物業,而資產和收入水平又符合租住公屋的規定。則你其他家人縱有千萬家財,也跟你們無任何關係,遑論會有抵觸!

Q3: 但我 哥的家庭本已是住居屋, 咁又能否承受 多一間居屋的遺產?? 能否同時有 2居屋的物業??
答:你哥哥的居屋既早已完成購買程序,便無需受資產限額所管制,他個人資產的增加與房屋署並無關係!放心吧!
參考: 個人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07:5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429000051KK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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